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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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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派所的效率很,当天他就拿到了新的份证件,他着新的证件,仰望着天空。

从今天起,他不再是群,群已经死了。

他就是方林,如假不包换。

方林用上最后的一钱搭了一辆客车,就在城的边缘找了家小店打工,勉也能维持生活。

小店的生意还行,平常的活累活不少,老板让他啥,他也没说苦喊累的,他是个吃过苦的人,所以不咋样他都能接受,毕竟现在的人生都算是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昨天把一章错发到这章了,调整了一顺序

恋恋红尘

“谁传我?”清晨时分,群兜里的bb机一直狂响,他只好把它拿了起来。

上面的信息是送他城的死党大建,他们是从小的光娃娃,群这回来到城躲避,之前的人际关系几乎全断了,只和大建偶尔保持着联系。

“大早上的,这时有啥事啊……”他的bb机是从一家二手小店里买的,反应很慢,等待信息显示的时候他翻了个,架着半靠在墙上。

他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房间,眯着了满意的神

来到城已经近十年了,从最开始的小店服务员兼小工起,再到去工地,熬了几年后也混成了包工,手里也渐渐有了闲钱。

只是他心上总是有总隐隐的不安,他的积蓄其实早可以买间房,但是他一直和那些不舍得特意钱租房的工人们一起,挤在工地的彩钢房里,一个工程结束了,就去住几天招待所,他的行李永远都是随一个旅行袋,反正就是不留任何痕迹,更不置办不必要的东西。

生活不知还能持续多久,不过现在的状况他很满意。

一直转圈圈的bb机上终于现了文字。

“初中同学会……”群喃喃念着,脑海中浮现无数熟悉的面孔,竟然十分想念,那短暂好的青时光。

怎样,他决定冒险回去一趟,参加完同学会立就回,就算只是看看也好。

简单和手代了一,当天他就买了张客车票,坐了很久的车,返回林城。

还没走车站,仅仅只是踏在林城的土地上,阔别多年的群已经有近乡更怯的觉,林城的建设很慢,变化更不算太大,但是积累数年,也早已经与他离开那时截然不同。

空气中依旧是熟悉的味,一沙一石都觉是老朋友。

可是他不敢停留太久,匆匆捂罩,就直接往招待所去。

他定了一间小房间,就又在床上躺了来,合休息。

聚会是在一家饭店举办的,酒桌上觥筹错,声笑语。

同学们都变得成熟沧桑了不少,但是还没到认不的程度,他们还和以前一样,他们都混得不算多好,但是都在努力生活,很多都早已经成家立业。

因为大建,他们知群是特意从城赶回来的,了很多老式的林城特菜,餐罢,大家一起吃着蘸酱菜,好像短暂地回到了过去,没有生活的营营扰扰,只是一群突然有了钱的孩,吵吵闹闹地把饭店里所有想吃的菜全上一遍,然后又同样吵吵闹闹地吃起来。

从饭店来,大家都还没完全尽兴,就有人提议去ktv再续一场,玩够了再回家。

“好主意!”

“正好没玩够呢!”

“走!”

于是这一群人又浩浩发了,群确实发现了林城的变化,以往这商业质的店只局限于小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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