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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是盗墓贼 第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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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幕后老板会不会不死心,再派人来?

他带着化灵印,都觉山里极度危险,除了调来一支军队,否则盗墓贼来多少死多少,反倒是好事了。

想到此,他便将昨天的事抛到脑后。

但也没有上现拦截路过的车辆,而是用最快的速度重新将隐藏在旁的树林中,用最快的速度朝着一个方向飞纵。

等到国现岔路,他又绕过了一个村,觉得这里已经很安全,不会被赵君或者他后的势力发现,才拦了一辆刚刚村的租车,将昨天搜刮的现金取了来,直奔海边而去。

那里多半已经报警,那还不如到了海边再电话联系,将案撤了的同时也能抹去他来过此地的信息。

对,法外狂徒梅某人就是受不了医院的伙,再加上新书卡文,偷偷跑海边旅游寻找灵的。

作家嘛!搞创作时想一是一多正常?

问就没犯法,最多算任

缘分(上)

到了吃晚饭的时间,租车就抵达了烟城海边,梅谦兜兜转转,找了家看上去还行的民宿。

毫不犹豫地掏自己的份证,开始办理住手续。

而在他成功登记的那一刻,也就意味着,自己的行踪彻底暴给警方了。

梅谦好歹在社会上摸爬打过几年,不用份证就能住的地方不是找不到。

例如:多给现金,就说份证丢了,好好跟老板说,总能遇到某个老板可以通

再比如,去海边租个帐篷,也能睡得很好。

不过,已经距离盗墓的地方很远,他再隐藏自己,就显得多余了。

至于租车,他全程罩帽,还缩骨了,尽去查。

其实也曾很认真考虑过,是不是让自己人间蒸发,趁机看看那个幕后老板的反应。

可他都自残了,才得警方放弃了监视,真让人找不到,不是表明自己还有问题吗?

这且不提,关键他本没掌握什么资源,怎么发现隐藏得很的幕后黑手?

倒可与警方合作,但他梅某人算个名人,假死实在太麻烦了,万一人家一两年不动,他也能藏一两年吗?

所以,两害相较取其轻,那就暴呗。

在引领他前往住的时候,服务员小姑娘一个劲儿地盯着梅谦看,犹豫良久,终于回:“你真是作家梅谦?”

“是,我正好是个作家。”梅谦笑着,面前的小姑娘看上去绝对不满二十岁,得清纯可,让他忍不住打趣:“你刚才已经看份证了?要不要再查查是不是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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