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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厌恶,旁人在他那里,比自己更重要。
方南巳想,他对自己来说,就像那把陪了自己很多年的那把弯刀。
这把刀只能属于自己,只有自己能握、只有自己能让它
鞘。旁人只能看见它
致华丽的外表,看不见它锋利苍白的刀刃,上一秒
里映
刀尖的寒芒,
一秒迎来的就是死亡。
可是,人要比刀复杂多了。
方南巳可以将刀随
带着,想拿就拿,想放就放。他可以把它藏起来,也可以选择
地展示给别人看,觊觎它的人就让他们都去死。
但人不一样。
他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想法,方南巳没法完全掌控他,也没法让旁人不看他。
所以,在方南巳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试着让自己对他来说更重要一
、更有用一
,让他更依赖自己一
,这是他换取比旁人更多关注的方式,也是他“占有”的方式。
方南巳从来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什么
德、人命、
理……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只要能达到目的,舍弃什么都没关系。
可显然,那人并不认同他的想法。
为了让那人的棋去到一个更方便的位置,方南巳一把火烧掉了应瑀的王府,而那人罕见地跟他动了气。
和以前小打小闹的玩笑都不同,那人跟方南巳说,他不要他了。
这句话让方南巳觉得可笑。
自己给他卖命,帮他捉人,为他刺探
报,帮他救他那么多次,结果在他
里,还不如一个应瑀。
不要他了?他把自己当什么?棋
?还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可以随时丢弃的狗?
不要他了?这人哪来的底气跟他说这
话?
那是方南巳第一次为旁人
现不可控的
绪。
他恨得发疯,他要那人知
,这京城,没了他方南巳,谁都帮不上他,他
不了任何事。
方南巳像个跟人赌气的孩童,报复一般堵住那人所有的路,幼稚地砸了他所有场
,目的很简单,就要他回来给自己
歉。
要他回来求自己,然后自己会不吝用世上最难听的话,将他带给自己的那些负面
绪悉数奉还。
但方南巳没等到那一天。
因为,即便方南巳用上了所有手段也没有用。
他还是低估了那人那些
七八糟的诡计,和九
也拉不回来的决心。
那人是个犟
,是块说到
到绝不服输的
骨
,旁人越
他越来劲,认定的事
,就算在南墙上撞死也不回
。
那天清早,方南巳看见他乔装改扮,不知死活地去拦郑秉烛的车驾。也不知那人打着什么鬼主意、又神神叨叨地说了些什么,总之,郑秉烛
边的护卫在他
上狠踹一脚。
他几乎飞了
去,当即吐
一
血,脆弱得像是
一秒就会折断死去。
方南巳不知
自己那一刻是什么心
。
只觉得,那人可能有什么转移疼痛的古怪本事,因为,那一脚虽然落在那人
上,自己的心脏与魂魄却好像也受了同等的一击。
同时,他意识到,那人宁愿以
局、宁愿伤害自己、宁愿用一条命
赌注,都不肯回来向他低
。
方南巳恨自己在那人心里不值一丝分量,恨自己可有可无,也恨那个将他弃如敝履的人。
可等这些
绪过去,他更恨的是伤害了那人的人,甚至恨自己。
多么可笑的想法,真是一条贱命、一副贱骨
。
方南巳厌恶这
绪与
都不受控的
觉,厌恶这样的自己。
他知
,在那人面前,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筹码和主动权。
他本是旁观者,在漫
的无望的循环中终于等到了一个有
特别的人,所以以玩乐的心态参与局中。
他自以为掌控一切,随时可
,却不知何时已经落
了网里,牵住他的却不是
命也不是利益。
是
。
是这世上最可怕,也最不可控的东西。
方南巳曾经听过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南域最
尖的杀手,后来她私渡云墨江来到中原,
上了江南小镇里一个普普通通的教书先生。
教书先生本就
弱多病,后来又被杀手的仇家盯上,最终血染云墨江。而杀手痛失
人,果断留
年幼的女儿和刚
生的儿
,
未痊愈便孤
一人去为所
报仇,也白白葬送了
命。
方南巳讨厌这个故事。
也自小就对
不屑一顾。
旁人说,
是成就,是托举,是燃烧自己求他顺遂安宁,得不到回报有没有关系。
可对方南巳来说,没有
与不
。
想要的东西就握在手里,人与
的区别只是人有自己的想法,那么想要的人愿意顺从最好,如果不愿……
那么得不到的人、不属于他的人,变成死
也可以,或者毁了也无妨。
方南巳一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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