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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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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贺绫越发觉得自己的教育真是太糟糕,殿殊真是把事料理的一塌糊涂。

短短时间,小说的走向,逐渐偏轨。“是人非”这个词用的真是太好,太准确,复悦池不是女,所以不女主。

,片刻又摇摇:“喜并不是一件非不可的事,如果我在她不喜我的,还要固执的纠缠她,这不是,而是犯贱。”

“我没有那骨气。”

“也不可能为了,一个不我的人继续浪费时间,什么可以,什么不该,我有自知之明的。”

她永远无法理解女对于女主的,没经历过,也不可能对宋贺绫说:我心里其实已经有人了。宋贺绫知从小就殿殊,所以她没办法。如果宋贺绫是一个贪慕虚荣,极度利己的人,她也可以疯了一样冲她大吼大叫,斥责怒骂殿殊的不是。

可宋贺绫不是,就注定了她要以别的方式去解决这件事。

离婚,毁约。

这是最差的解决方式,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殿殊离开豫城的第一天,宋贺绫跟她谈了整整一个午,从日中谈到日落。

最后宋贺绫还是让她再仔细考虑一,等真正想好了去跟复家人提这件事。

离婚是件影响一生的事,婚离了就算能复合,传去也是个不好听的二婚。

在豪门世家中,言蜚语是特别值得忌讳的事,脊梁骨一戳就是一辈。殿复两家之间的关系也并不简单,光是商业间盘错节的利益和易,如果毁约,绝对会动摇企业基和信誉。说白了,就算殿家忍心自断财路,放掉这个项目,复家也会为了老脸,不容复悦池太过放肆任

复悦池是个成年人,自然知其间的利害,也知宋贺绫是真的喜她,她理解对方的心,她答应会好好考虑,但她其实也不必考虑。

什么考虑,都没有必要的。

这个世界并不属于她,不思熟虑后的结果是什么,都能随着剧的走向而一笔勾销。

系统和剧就是有这样的能力,让人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殿殊去a市在那边足足呆了六天,路筝对于自己在豫城的表,自小厚,关系密,那天订婚宴结束后,二话不说就把人行留在a市玩了个四五天。

订婚宴当天,殿殊见到那个跟路筝订婚的男人,对方名叫孟远,跟她还是同岁,将近一米八八,模样周正帅气,带着窄框镜,举手投足间斯斯文文的,有脆利落的贵气,说起话来能言善辩,言简意赅。

她觉得路筝嫁给对方,后半辈应该不会太吃亏。

订婚宴结束后,路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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