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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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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的剑谱现如今放在师父的铁箱里,我特意这几年没收拾,上面落了厚厚一层灰。

我把真的紫云剑拿来,藏在了烧火房的炉灶,装成不识货的人拿它去当烧火

当然,假的紫云剑也不能带着,就那三叉戟一样明目张胆的破造型———不是我说它,这设计得完全不符合力学原理嘛,线型结构才能减少在运动的时候减少空气的并增速———不过扔了也可惜,又不知怎么理,我索把它扔黄龙里。

那条吃了败仗的大蛇一见,立宝贝的把它卷了放在原

e它开心就好。

小红在年初的时候就被我赶走了,我给了她一笔银,让她去城里小买卖也好,回乡地也行,总比留在这里被三娘一剑结果了

我收拾了所有的金银细,卖了大分的,在客栈门贴了张【低价售】的字条。

“老板,您这是不了?”三娘看着门上的封条,有惊讶。

“嗯,教最近比较猖狂,前些日还有人来吃霸王餐砸店,生意不好,打算回老家嫁人了。”

临走前,我为了把剧本演得合合理有始有终,在封条旁边又写了张告示:

【由于老板要结婚生,所以低价售楼,有意者请飞鸽传书到……】

我想了想,提笔写了个地址【奔雷山庄】

嗯,我cp家。

7

小时候的侠女梦,正在朝我招手。

我换了襦裙,改成一两件式的衣,又用发带扎了个单尾,这样比较适合行走江湖。

外衫的袖到手肘,里面被护腕绑缚的手臂,外衫的摆也是刚刚及膝,颜是淡青绿,我觉得这颜显得人很秀气,大概会很适合我这重来的青葱岁月,就是洗一次掉一次遗憾。

我自认为自己穿着它又飒又,参考原主的审,还买了一带面纱的帽,往溪边一站,一看就是除暴安良的侠女,一骄傲正气。

考虑到途跋涉,我穿上一双有增效果的厚底靿靴,背个包袱,提一纸心,再拎上一把油纸伞,这就发了。

去哪儿呢?

我琢磨了,去百草谷吧。



百草谷位于十里画廊,谷主达墨是位风雅侠士,号称竹林居士。

谷主用现代的话讲,是个宅男,他刚刚成亲,如今新婚燕尔,好不快活。

原著中,我和这位谷主的关系相当不错,后期直接在住他家,蹭吃蹭喝外加练习左手剑。

所以我打算一步到位,直接投奔他。

穿行在峰峦幽谷云间,溪明净,跌宕多姿,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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