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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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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沈修文的天赋,能考中探的人,不是光靠上学就行的,需要天赋。

作为赘婿,地位低,遭人白,生来的孩都不跟自己姓,在要受气,在外要受人耻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习俗。

像是简若泓,请的是名师。家里还有许多以前的考卷,也只考了二甲而已。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

他觉得为赘婿是耻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是他未来路上的绊脚石。

简若宁不懂,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华,他为什么非得靠别人生存呢?

有的时候遇上荒年、天灾,古代穷苦人家生计艰难,田地、屋舍都卖光了,甚至连女儿、妻也卖了都活不去的时候,就会将儿卖给有钱人家仆,称为“赘”,意思是还钱的儿

所以这样算来,赘婿也是用自己的抵钱,类似于卖了的仆,家里又是穷的都揭不开锅,仰仗着妻家,自然地位低

恐怕沈修文成为秀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当他考中举人,就可以着手实施了。

之后就是程家供他读书,吃穿,考试,几乎包圆了他生活中的一切开销,他也跟程家女儿成了婚。

修文容貌俊,又是读书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儿心动了。只是那名女说不定是程家的独生女儿,父母早就决定好要招婿继承家产。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赘。

当着孩的面打孩的母亲,真的是一也不顾着孩。照俞树描述的样看,简若宁还猜测这估计已经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了。

在兆安县的时候依靠程家,来了京城,已经成为士,还是探,逆天改命了,他还要不停的参加各个府邸的宴会,挑一个能帮助他青云直上岳家。

最开始的沈修文一穷二白,没钱读书,不想劳作,只想过好日,那个时候的他当赘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当他有功名,地位极速上升之后,他就不愿意了。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赋一样,沈修文是有天赋的,他完全没有必要依靠别人。

盲人需要拐杖,可当盲人重获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质钱。”意思是赘的意思是用还钱,那赘婿,就是给人家当夫婿来赚钱。

古时候官府甚至连赘婿和罪犯一同论,可见其地位。现如今虽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为不起彩礼以及婚礼所需费用,自愿去大人家当赘婿的。

最开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当沈修文开始展现他的天赋,一路中,份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之后,他就不愿意再赘婿了。

这个时间会晚一,可能他三四十岁才能考中士,改变人生。

所以程彤才会自觉地将耳朵捂上,不想听到母亲挨打的声音。

一个是程彤,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看样沈修文应该是将这个孩给了他妻养育,但是却也并没有多在意这个孩

尤其是只有女儿的家,若是不想侄继承家业,那么给女儿招婿,生来的孙跟自己家姓,作为承嗣的人,这样的况也有。

他能从兆安这样一个教育极度贫乏的地方考来,还是探这样好的位次,就足以证明他的天赋。

一时没钱读不起书,可慢慢来的话,总可以考中的,只要是个童生,谋生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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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安是个穷地方,远离京城,又在山区,没有多少田地,向来穷困,县太爷也不过是一个老举人。

还生了两个孩,一个叫程莲,是个年纪较大的女孩,已经被沈修文卖了,卖到哪儿去了不知

程家人说不定很满意沈修文这个人选,而沈修文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样,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天吃饭,一年的辛苦也不过换十几两银的农民,就答应了成为赘婿。

有的时候赘还不完钱,又或者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赎不起了,就直接成为那人家的婢了。

程家作为他人生路上的绊脚石,自然是要一脚踢开的,要不然他怎么迎娶门贵族的大家千金,然后在岳家的帮助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呢?

简若宁发现,这个人真的

这个时候若是沈修文成为举人,那么自然可以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甚至因为沈修文相对年轻,还有考中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于县太爷的。

若在考中秀才,家里就有余钱了,等考中举人,就会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钱来找他。若是再考中士,那就是彻底的改变人生了。

沈修文是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品惟有读书的时候,读书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县就更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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