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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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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秋实于是收敛了轻狂,她抱着常幽回了宗门,将常幽放在自己边,悉心养着。从此常幽就再没有离开过自己边太久。

想要复仇吗?

但一直到离开,孟秋实还是觉得,孩应该要有自己的生活,她要离开自己的边,飞得比自己更,更远,更快活才对。

她被迫当成了邪修的人丹,又被迫当魇的粮,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她是一个活不到成年的消耗品,哪怕垂涎她的魇已死,其他人也觉得应该尽快地杀死她。

杀死一个人,在那个世界实在是太常见了。

大……这对每个孩而言都是理所当然的事

一个潜力大的天灵,原本乃是人族之福,天之骄。但一个怀抱大绝望与恨意的天之骄,所唤来的,却是跨越了时空障,魇的注视。

过往动,孟秋实看着前这个双虔诚注视着自己的女。她实在无法将对方和自己记忆中那个乖巧可人的弟联系在一起。这一瞬间,她甚至在想,是不是自己错了什么,才会让小徒弟有这样的想法。

可当孟秋实低看着常幽的时候,那个一直很冷静,很镇定的孩抓住了她的衣袖,第一次泪来,像是一个孩那样,低声说:“我想要活着,我想要大。”

这是宗门的要求,后来似乎也成了常幽的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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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年人,就应当让孩快快乐乐的成,比自己活得成,更久,不是么?

可是孟秋实看到常幽的睛时,许了她的承诺:“你会活去,会久久的活去。”

然后他们就差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小村庄里,最后却也引了一段大谋。普通的百姓黑白不分,祭祀邪修为神,最后终成大祸。邪修颠倒黑白,玩人心,将偌大的村了游乐场。

杀死一个孩,也不是不可接受的事

所有人都劝说应该杀死这个孩,她神魂被侵染,与魇之间有了不可明说的关联,或许终有一日,她会成为一个灾星。

众好友,好酒,好月,好风景,路遇不平刀相助,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正是快潇洒时。

全村屠尽,而常幽,因她资质极好,天生引灵,却也引来邪修的垂涎。邪修养了她两年,舍不得这样一个天灵的炉鼎死得太快,又想要尽可能榨取她每一滴潜力以供己用,常幽随时都在生死边缘。

但常幽并没有拥有那样的权利。

孟秋实是在血海之中救的常幽,面对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炼为人丹的邪修,常幽选择了孤注一掷。她的神魂都被魇占据了,只为等待最好的那个时机,将她全的恨意和绝望洒向邪修。

没有无偿的帮助,你,可以用什么来换呢?

想要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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