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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这始终还是一件好事,而且大多数百姓因为能
房东了,对外来者也还算是比较友好。
但是,如果抛开籍贯的角度,光从
别来说,男人找媳妇的难度只能说是有所降低——在外
见得到女娘了,不像是从前,女人仿佛是一
奢侈品,
现在他们面前时永远都有主人的保护,没有足够的
家,便只能远远地看着。可见得到和娶得到是两回事,结婚依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哪怕是从数学概率来说,也一定有一半以上的男人娶不到老婆。
而且,还得考虑女娘暂时不想结婚的
况,买活军这里不许人
买卖,人贩
是要抓去吊死的,不论是从外地买人过来贩卖,还是从本地诱拐百姓贩去别
。在本地,最大的人
贸易者是谢六
,她的私盐队用盐和糖换回了无数女童,毫无疑问,这些女童是要为她
活的。
她们的地位和活死人们非常平等,因为活死人个
个也是谢六
的
才,他们在法律上来说
本无法拥有自己的
隶,要别人帮他们
任何事
都只能通过雇工的形式——虽然政治课本上也说了
隶制的邪恶,和现有的制度似乎形成了微妙的反差,但是,百姓们一向是不会很把衙门里喊的
号当真的,他们只看执行,执行上,买活军就是不允许卖
契的存在,只允许雇工合同。于是,也就不存在通过卖
契占有
资源这么一回事了。
既然老婆买不来,那就只能是去谈婚书,请媒人去相亲了,这里毫无疑问也就存在着全新的博弈——僧多粥少,可不就要看条件了。现在,就黄夫
的了解来说,泉州城里到了年纪的单
汉,倘若在泉州没有房
,没有一份一日四十文的工,那是不好说亲的。
不要说什么有
饮
饱,在这个时候,越是老式的人家,对婚姻的要求也越务实,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
相周正、四肢健全,一日可以赚到二十五文的女娘,如果肯签一份相对老式的婚书,在婚介所里至少都是匹
有房有好工的儿郎,彩礼也已经上浮到了二十两,甚至对嫁妆没有丝毫的要求。
所谓的相对老式,主要是在冠姓、居住场所、家务分
这些细节上,在婚书中的条款,三大权已经完全是基本
置了——健康权,打
偶是要赔钱的,财产权,双方工作赚来的钱有多少归自己
销,多少并
家
,忠贞权,男女均不得发生婚外关系。这三权上如果不是约得平等,就是倾向于女方,譬如健康权,很多婚书就只约定了男人打老婆要赔钱,没有约定反过来的
况,作为一
些微的让步,取悦女方。
至于那些不怎么老式的婚书呢,也是大把有男人肯签的——要注意的是,这一切所有的竞争,都发生在【有房、月薪过千、城市住
】这个群
中,那些一日二十五文、二十文,平时住在村里,农闲时
城打工的农
,
本连
局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就没有女娘愿意见这样的小伙
,从社会氛围来说,他们只能接受这样一个推断: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动,基本上,他们是娶不到妻
的,只能接受单
到老的事实。
这样的命运并不是买活军造成的,周报上说得很清楚,正是因为福建
久以来的溺婴习俗,导致如此悬殊的男女比例,谢六
对此亲自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话给黄夫
留
了很
的印象,【在婚姻市场上,所有人都在为上一代的选择付
代价,为了本家血脉
传选择溺女,实际上就是断绝了本家血脉
传的机会,这是一
让人悲痛的愚昧,一切的原因还在于生产力不足,无法承受养育女婴带来的
风险投资】。
话是有些拗
的,但
理不是,百姓们也无法迁怒于官府,官府确实是尽力了,女人少是因为买活军崛起以前,闽地这里的风俗。但是,闽地这里为什么有这样的风俗?确实是因为太穷了,多山少田,连养活自己都费劲,哪里有钱去养活孩
们呢?
这是一篇系列文章,当时占据了三个大板块,从人
结构
行分析,最后再揭
了为何男丁娶亲难,
理说得是非常明白的。而在这篇文章发表之后,民间再也没有溺婴的习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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