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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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娣的新工作就这样定了来,一日三十五文——这报酬,其实已足够在豪村掀起一阵风浪,但在谢双瑶看来,这当然不够,她要把这风暴尽快掀到临城县、云县,甚至是许县的每一个家里。

明年年底,她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明年年底她要在许县过年。

于大郎的早晨

刚一蒙蒙亮,一叫,于大郎一个翻就从床上坐起来了,他的小厮太平在小床上一动,连忙跟着起来,“大哥神越来越足了,晨钟还没响呢!”

于大郎还好,太平的见得足起来了,于家虽为县令,但从前吃得并没有这几个月那样好。第一个,米的价格来了,糙米的价格便更低了一些,还有那便宜的都在卖着,于家虽然前途未卜,但在上的供给要比以往给宽容,第二个,太平这样的小厮如今吃住在于家,自然都是不钱的,而他每日里除了陪着于大郎上半日的课之外,余那半日于大郎教书的工夫,他也跟着混到修路的队里些写写算算帮闲的活,买活军给他记半个工,一日也有十文拿,于家照旧还开发月钱给他,因此太平的日要比以往竟还宽裕许多,再加上于家搬新房以后,给所有小厮丫都准备了小床,不像是以往只能睡在踏板上,又或者在门、廊里找住,甚至还有些在隆冬时节要去店里过夜找,现在他们足可以有一张小床了!

吃得好、睡得好,太平这半年了许多,不再向是那永远没睡醒的模样了,他勤快地去厨房打,于大郎从茅房回来正好和他一起蹲在渠刷牙洗脸。

洗漱过了,太平又从厨房打了来,两人各喝了一大杯——自从开始用蜂窝煤,开始烧炕,这也就比以往要丰富得多了。若是从前,一早厨房用最多,小厮们是混不上茶的,只能喝些棉里藏着的昨夜残茶,带些虚无缥缈的余温罢了。

于家的房是新建起来的,到底从前曾是县令,有些抹不开的面,虽然人不如徐地主家那样多,但还是建了二层的小楼,便有两个灶台,灶台上随时都有两锅,这样一来,小厮婢女们也可以喝茶,用洗脸牙了。于大郎和太平在起居上的差别逐渐缩小,但他倒是很为太平兴,大郎,用家里人的话来说,‘是个心慈的人’,见不得旁人受苦。他和太平从小一起大,是和亲兄弟一样的兄弟,于大郎最近有时只要望上一太平,便觉得买活军治的日也不算难过。

两个年轻人在院里舞动了一番拳脚,这是买活军最近在课上教授的健,活动开了拳脚,浑,微微地发了一汗,此时天方才大亮起来,有人推门来。是于二郎于康顺,“大哥,起得倒是早!”

“晨跑回来了?今日跑了多远?”

“十余里!”

晨跑也是近月来城里行的新活动,起因是买活军每日早晨都是要的,自从城外的泥路修好了,他们便去城外晨跑,不乏有些年轻人如于康顺一般,渐渐地也被带动起来,每日清晨跟在买活军背后稀稀拉拉地跑着。——这当然也是粮降价后的成果,半年时间,足够让一些少年人起一大截,也足够他们的脸上多了些血,足够他们开始尝试着行低度的育锻炼了。

和哥哥于康健不同,于康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考中了士,家境显著地好转,他从小的营养还是丰足的,也比哥哥更壮。自幼便喜拳脚,买活军城之后,于康顺便利用一切机会旁观买活军练兵,并且试图在家模仿,倘若不是买活军一直没有招兵纳新,于康顺恐怕早已伍了。家里人并没有太限制他的喜好,因此路修好以后于康顺每天都去晨跑,这健也练得勤快,他近半年了半尺,量大增,肩背都壮实了不少,上的腱一团一团的,看着有些买活军的味了。

于康顺一早去跑步是大家惯了的,太平赶忙去给他拿盆要帮他。动年月,于家人不太多,两个丫鬟,富是跟在于县令边的家兼随,聘了一对夫妻厨,平时也帮办些杂务,两兄弟能使唤得动的也就是太平了。偏巧此时于康顺后闪了个矮个来,低着从墙边溜上去,于康健定睛一看,大吃一惊,“小月!你怎么也——”

于小月冲大哥嘘了一声,自己冲上楼去了,梅香很快蹑手蹑脚端了一个空盆上去,她们二楼自有灶台,女眷都在二楼住,若不太细心还真发觉不了于小月居然偷偷跟着二哥一去跑步!

于康健瞠目结,于康顺倒是满不在乎,示意哥哥压低声音,莫被父母看穿。“怕什么!买活军那些女娘,不也有当兵士的?早起自成一队也都晨练的,小月过去便跟着她们,也不止她,金家那个小娘也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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