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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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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老乡亲们!大宁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个大宁了!当今的皇帝老儿昏庸无能,引得老天不喜,还让一个阉人骑到他上!可是我们能让一个阉人左右生死吗!”

王二麻挥舞大刀:“又没有雨,又要,不减收才怪!今年的赋税还怎么!反正大家都要活不去了,有骨气的不如跟我一起反了这无能的皇帝!杀京城灭了那该死的阉人!”

是啊……

既然没有雨是事实,新法是事实,那天罚肯定也是事实。

既然老天爷生气了,既然他们已经要活不去了。那为什么不拼一拼呢?

或许拼一拼,还能拼一条生路。

思至此,原本还在迟疑的农攥起拳,举起手:“反皇帝!灭阉人!”

“好!”

王二麻满意:“那今晚,我们便去杀了那狗县令!用他的血,来祭我们死去的父母妻儿!”

有人想说,可是他们的亲人不是因为这个县令而死的。

这个县令是新上任的小县令,为官清廉,也对他们这些泥态度温和,在他们不懂的时候会耐心解释,也从不拜踩低,从不欺负他们。

“呸!那都是装的!”

一个糙汉怒骂:“我还不知他们当官的都是什么样吗?我看他早晚原形毕,还是早杀早安心!”

“可是……”

可是那个小县令,又错了什么呢?

他什么都没有,他怀揣着对未来的期望成为了掖县县令,他常挂着张无害的笑脸,他会哄哭泣的孩,他甚至会帮着农秋收割麦

可他最终,却被割麦的镰刀割断了脖

“快!”

火把燃了官府,小县令睁大颅掉到地上,掖县了起来。

老县丞亲见证了小县令的死,他手忙脚地回府写了信,给了驿隶:“八百里加急,送到督公府上!快!快——”

暴民踹开了他家的家门,老县丞将驿隶送向后门:“快走!再不走就走不掉了!”

血糊住了驿隶所看到的四面八方,恶心的腥臭弥漫在鼻尖。或许是烟火所导致的,大颗大颗的泪不受控制的自他的落。

去泪,跨上,逆着火光而去。

……

三日后。

京城,督主府。

风尘仆仆的驿隶飞,近乎连带爬的冲督主府,跪到了时鹤书前,双手献上被卷成桶的密信。

“督主!掖县暴民暴!县令被杀!”

握住密信的手一顿,凌厉的桃眸落在驿隶上:“暴?”

还未从那通天火光的噩梦中醒来的驿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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