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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熟悉
程的人过去,半天就能
完。
&esp;&esp;不只是行政衙门,司法的变化也很大。
&esp;&esp;法判官那里多了一个办公室,专门给各
案件分类。
&esp;&esp;严重的就走法律程序
行审判。
&esp;&esp;不严重的,就
给调解员
行调解。
&esp;&esp;调解员全
由民间德
望重之人担任,也有民间懂法之人,比如讼师。
&esp;&esp;如果调解不成
持走法律程序也可以。
&esp;&esp;如此一来,司法的效率得到了质的提
,极大的方便了百姓。
&esp;&esp;然而,沧海省关于司法程序上的变动,不
意料的引起了朝堂的反对。
&esp;&esp;其中反对最
烈的就是大理寺和刑
。
&esp;&esp;他们的理由很充分,谁敢保证那些人划分案件的时候,能
到公平公正?
&esp;&esp;如果有人把恶
案件
成普通案件,
迫被害人
行调解怎么办?
&esp;&esp;当百官都以为陈景恪会争论的时候,没想到他直接‘投降了’。
&esp;&esp;你们说的都对,以现在的律法
糙程度,必然会
现这
况。
&esp;&esp;但你们就说,调解程序的
现,是不是提
了效率,方便了百姓。
&esp;&esp;既然是,那作为立法机关和最
司法机关,你们就应该想办法
调整,去适应更先
的制度。
&esp;&esp;而不是为了守旧,否定革新。
&esp;&esp;然后他顺势提
了律法变革,对现有大明律
行细分。
&esp;&esp;
据
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esp;&esp;同时还规定哪些属于公诉案件,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esp;&esp;公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程序。
&esp;&esp;自诉案件和治安案件,则可以视
况
行调解
理。
&esp;&esp;同时,陈景恪还提
了一个民法的概念。
&esp;&esp;“大明即将
一个全新的时代,可以预见的是,随着
的频繁,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也会变多。”
&esp;&esp;“律法也要走到前面,提前拿
一
法规,对人与人的
往
一定的规范。”
&esp;&esp;“比如
权法,比如继承法,如何规范赠与、遗嘱等等。”
&esp;&esp;“比如合同法,如何规范的制定合同,确保合同有效。”
&esp;&esp;见朱标等人都一脸疑惑的样
,陈景恪想了想,解释
:
&esp;&esp;“打个比方,我的儿
将家里的某件
品送给了别人,那么这个赠与是否有效?”
&esp;&esp;李善
理所应当的
:“当然无效,这个家还
不到他
主。”
&esp;&esp;如果不值钱送就送了,朋友往来这是正常的,不能斤斤计较。
&esp;&esp;如果是贵重
品,那肯定是要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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