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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附庸风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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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褪去的很快,不多久就停了。清清凉凉的天气,将人心里的忧郁驱散得净净。

西洲自从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心就好了不少,整个人都神起来。听说南风要给他买衣服,他非要随她一块去,半步都不肯离开她。

南风第一次被人如此依赖,得意得不行,是心非地教训了他几句,傲地踱步走酒楼。

上真闹,熙熙攘攘的。的石板地面上隐约地映着人影,显得更加生动妙。

南风故意地踏在洼里,啪,溅起一小小的开得很小,勉了她的鞋面,留斑斑的浅渍。

西洲对她这幼稚的行为一也不束,反而偶尔向她踢过来一个被雨冲刷净的石,陪着她逗趣。

南风给西洲挑选了一衫。衫底为白,素净清雅;前画着墨竹,很有神韵风骨;袖和领偏窄,有银边走线,既别致又贵气。西洲门前将自己打理净,现在穿上这一衣服,果然有了读书人的气派。

之后他们又挑了一双淡蓝双鹤小靴。西洲将它穿在脚上,别提多轻巧漂亮了!

南风大肆夸赞自己的光,也暗自赞叹西洲的实在是万里挑一。能随手拣一个“秀可餐”的小公,她的运气值,自从离开了素尘,实在是“突飞猛”啊。

西洲自己也很兴,背着手,脸上藏不住笑意。

街上飘散着香,南风饿了。西洲善解人意,先表示了“饿”的受,邀请南风陪他去吃饭。南风“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邀请。

他们去往饭馆的路,被一个书摊截住了。书摊上陈放的书很多,引起了南风的兴趣。

那不是什么圣贤之言,也不是惊世骇俗的文章典籍,只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本,通俗、狗血,但刺激,十分投合南风的味。

跟素尘在一起赶路的那段时间里,南风用偷偷省来的五个铜板,买了一本材质低劣的话本,语言通俗新奇,故事一波三折,还,重是,偶然还有一两幅一言难尽的画,让人罢不能。名字叫《我为驸》。抛开什么理呀、逻辑呀、现实况呀不谈,抛开错别字和病句不谈,还有意思的,打发时间最是不错。

平时给素尘当,自然是没有时间看了,不过赶车赶累了,倒是可以偷偷摸摸拿来读一读,乐呵一。不得不承认,本就是路痴的南风,为此耽误了不少路程。

突然和素尘一拍两散,南风没来得及把那本书带走,觉得可惜。不知素尘冷不丁翻它来的时候,会是什么表

了,反正以后又见不到他,他什么表,已经不在南风的考虑范围之了。

书摊老板是个看上去不到而立之年的瘦小伙得机灵活泼。见南风他们经过,他立刻堆起的笑容迎接,还兴冲冲地给南风介绍:“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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