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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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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薇问:“什么神?”

“怀念的,盼望的,令人厌恶的。”

“其实,我们不必结婚的,你如果想试一没有问题,可以知你到底因为什么追不放。”

李熙明非常正人君的说:“我不想。”

林雨薇笑了,她想了想说:“我签婚前协议很苛刻的,你真的要吗?”

李熙明笑容,“当然。”

之前的那份协议林雨薇自己记得很清楚,第一条就是,离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且一方提离婚没有原则错误,必须要同意离婚。

第二条是,所有孩的抚养权均贵男方(李熙明)所有。

第三条是,母亲(林雨薇)有每周1-2天的探视权,不能在没有同意带走孩

第四条是,离婚后过错方必须给予另一半抚养费,女方付孩的抚养费,男方给予女方抚养费直到重新结婚。

第五条是,不准以任何形式和方式向媒报社等传媒透漏双方任何隐私,否则直接法律诉讼且剥夺孩探视权

附加很多细小的条约。

那时候林雨薇并不在场,全是父亲阿公和律师在双方涉,不过并没有像他说的会争吵起来,很容易就达成了协议,大略看了容没有太多受。

签字手印。

这份协议每一样都仿佛是公平公正,每一都是只有她一个人会付代价。

直到结婚后在书柜的最上面,她取一本书时才看到这份协议的详细容,如此正规、如此冰冷、如此商业。

可惜那时候林雨薇已经产生了不该产生的想法,极度的渴望他们能像小可那样的侣一起生活,而落差只会产生怨恨,怨恨一旦形成无法弥补。

所以即便这一世他可能因为两个人没有相过,格略微改变,兜兜转转要结婚还是要这些,婚前协议、财产纠葛、孩归属等问题似乎永远都无法避免。

没有办法,富人永远不会让自己陷被动被人瓜分的境地。

听到她答应,李熙明睛都明亮起来,“我可以让律师起草。”

林雨薇摇摇,说:“我只要三条就可以。”

李熙明好奇地看着她,示意她继续说去。

林雨薇气,缓缓说:“第一,我不想签订婚前协议。第二,嫁给你后我不想冠夫姓。第三,孩的抚养权全归我。”

听完她提的三个要求,李熙明显然有些乎意料,他先是愣了一,然后竟然笑了起来。

林雨薇也跟着笑,自己刚刚提的那些要求,每一条都如同在要李熙明的命。别说此时对她没有,哪怕他们之间的烈得如同罗密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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