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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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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 李时清还不知晚上爸妈会扔什么炸弹,正在和李时明一起理田螺。李时清就说人怎么大清早的就不见了,合计着全去摸田螺去了。

两桶田螺, 泡在盆里满满一大盆,光是清洗沙李时清都不知清洗几遍了。把田螺洗净,一分放着继续吐沙, 一分李时明就拿来挖田螺

照李时明的说法,就是田螺两吃,空和嗦壳自己挖,都是无比的味,他都舍不得放弃。

都是一样的法,李时清就随他了。

时间来到了午一,太悬,没过多久晒得盆里的都变温了。李时明却只挖了一半,李时清想去帮忙,人家还不允许,咬着牙就要自己一个人

怎么这么犟呢,李时清想他脑壳,想法还未来得及实施,外面就呼啦啦来了六个外国人,带的异常熟,是他们的老熟客约翰。

约翰是带着炫耀分享的想法带新人来吃饭的,但来目光一转,看到盆里数不清的黑褐田螺时,顿时什么都忘了,惊叹连连,笑容灿烂无比地朝李时明跑去。

因为太过于兴,约翰还蹦来几句外语,李时明勉连蒙带猜地听懂了,不确定地看向哥哥,“哥,他说他要剪田螺尾?给我帮忙?”

李时清也有些不相信,看到吴正气后才:“好像是这样。”

约翰不等两人回话,蹲来看了几遍李时明的作,就自发学会了,拿着另一个工咻咻咻了起来。

“你不害怕吗?外国人不是不喜田螺吗?”李时明看着约翰发亮的睛,的比他利索的动作,开始怀疑人生。他咋记得,书上写的外国人不喜田螺呢。

“no!!”约翰带过来的人不明所以,跟着他跑过来,看到这一幕,不由捂着脸发害怕惊吓的声音,齐齐往后退。

李时明和李时清,觉得这才是正常反应。

约翰才不他带过来的人,还有后悔带这么多人了。面对李时明的疑惑,他了腼腆的笑,竖起了大拇指,“好吃!”

好吧,这是个吃货啊。李时明懂了,骄傲地抬起了,“行,你帮我,等会我给你分,我哥炒田螺可好吃了!”

约翰为的就是这一句,疯狂,眉飞舞咔嚓咔嚓剪了起来。他的同伴都觉得约翰疯了,停也不是走也不是,最后面面相觑,浑大写着无措。

李时清把人接去,“同志,你们要吃什么?”

闻言,五个人齐刷刷摇烈表示不吃田螺。这声音大的,让剪田螺的约翰切了一声,这群人最好说到到,等会别找他要。

看人好菜,李时清噙着笑,给人炒菜去了。有了约翰的帮忙,李时明的剪田螺大业很快就完成了,一盆田螺,一盆被剪了尾的田螺,整整齐齐摆在了桌上。

五个外国人搓了搓冒疙瘩的胳膊,还是觉得约翰疯了,看都不愿看那两盆一。因为田螺,他们对后面的饭菜也起了疑心,准备派人先吃小小一,尝试一不好吃就不吃了。

这周的特菜是煸排骨,李时清大早上去菜市场挑的小排。淡粉的小排被切成小块,多鲜,带着骨,炒制极佳。

排骨焯去血沫沥锅用半煎炸的方式炒至表微焦,散发香后,李时清就将它们盛。锅里留少许油,爆香蒜末,加酱和排骨炒匀上煸排骨的风味就彻彻底底显来了。

不知该怎么形容这香味,香的勾人心弦,反正修在闻到的第一时间,就忍不住不停扇动鼻翼了。顺着香味把目光定在锅里,本只是想看几,但修想移开视线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理智在告诉自己要克制,不能丢人,馋虫却在诱惑自己多看几,最好能上前要一块尝尝。怎么会这么香呢,,就在忍不住想要站起来的时候,这盘煸排骨就被端到了自己面前。

“我来尝尝!”几乎是迫不及待,在盘刚放的后一秒,修就说话了。这话让其他人里纷纷闪过遗憾。不过他们没尝过味,勉保持了风度,了个请的动作。

修用勺舀了一块排骨,放中咀嚼,只是几秒时间,就□□煸排骨的的眯起了睛。

俗话说最香不过带骨,煸排骨外焦里,酥脆的外壳咬开,里面是多里。排骨自带的脆骨嚼劲十足,越嚼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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