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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逍看来,婚礼是件很神圣的事。
也是她从懂事起就向往的。
烈焰谷
有很多书籍。
生活极度枯燥的杨逍除了练武,喝酒,品玉,
毒——之外,就只能看书来打发时间了。
尽
她所
通的这些,哪怕外界人士能
到一样,就能被称为宗师了。
但对她来说,却实在算不了什么。
环境和遗传,任何时候都是对人成
最重要的东西。
她在看书时,肯定会看到最正统的婚礼仪式记载。
更知
主婚人这个角
对某场婚礼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非德
望重者,不
也。”
这是杨逍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意思浅显易懂,不是德
望重的人,就不
给人当主婚人。
夜神能邀请她来当主婚人,这是对她最大的认可,也是尊敬。
杨逍心里很
兴。
也很心酸。
只因她很清楚,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草率的让她想想就要发疯。
当轩辕王到了可以产
的年龄,就会走
烈焰谷,打扮得
枝招展,等待某个最先看到的男人。
无论这个男人是丑,还是俊,是老人还是壮年,在被轩辕王看到的第一
后,都会成为她的丈夫。
一个晚上。
她会带这个男人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苍天为被,大地为床,轻风为媒,绿树主婚——皓月西沉,朝
初升后,婚礼就会以“丈夫”的死亡,而终止。
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是这样。
杨逍有多么的希望,她的婚礼也能像书上所描述那样。
她能和她所
的男人,在德
望重的主婚人主持
,永结同心。
哪怕,那个男人第二天还是会死在她的爪
——她也会牢记他一辈
的。
可她是轩辕王,命中注定永远都不能拥有她所向往的婚礼。
她羡慕
夜神。
发自
心的羡慕,尽
夜神
穿着她偷来的女装,很不合适。
尤其是脚
那双白
的细
跟,成
倒是很新,一看就是才穿过几次,主人也很
惜它,就是太小了,对
夜神来说。
夜神可是
超过一米七,
重六十多公斤的丰盈
女。
和李南方的黑白牡丹差不多。
而杨逍偷来的这
衣服主人,应该是
不会超过一米六五,鞋码只有三七的。
夜神穿鞋,得穿三九的。
装袖
裙
短了
,
手腕和膝盖也就算了,可三九的

足,却要
在三七的细
跟中——穿小鞋的滋味,简直不要太难受。
不过
夜神一
都不在乎。
她只是真心
谢王上千岁,能想的这样周到。
不但给她偷来了一
女装,更拿来了几张红纸,还有两个火机。
撕纸,也是一门神奇的手艺。
看着杨逍那双纤手,灵巧的在红纸上翻着
,一个双喜字,一个胖娃、娃骑鱼图就跃然
前,李南方就私
里觉得:“单凭这门手艺,死人妖到哪儿也能混碗饭吃。”
用偷来的胶
,把双喜和胖小
骑鱼图贴在西墙上后,杨逍又抛过来了两条红纱巾。
看她好像真事似的,搬了把椅
坐在西墙
,双手扶在膝盖上,嘱咐
夜神要和新郎一起牵起红纱巾的样
,李南方就
觉好笑。
小孩
过家家吗?
可他不敢笑。
夜神很认真。
杨逍也很认真。
她们都在认真
办这场被李南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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