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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雜談&讀者留言回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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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居关係,可以合理推断请求是会得到同意的,要判定姦除非小妍提自己不同意。和芷琴的叁次,第一次是因为被设计而保护自己的不被废掉,可以说是急避险,后面两次都是互相有默契,完全都可以辩解,只要开辩解,桃源就只是纯粹以暴力压人,达不到气势上羞辱的效果了,他心里可以是很坦然的。

作者留言答覆:

这位读者您真的看得很仔细,逻辑也非常清晰!如果这是一场公平的法审判,有公正的法官与律师,锐的确可以像你说的那样,把这些论来为自己脱罪。

但问题是,桃源从来就不是法,这是一场残酷的「心理刑求」与「权力碾压」。

刑默与弓董的目的本不是探讨锐到底有没有罪,而是要「剥夺他的话语权,对他神阉割,最终他臣服」。他们故意站在德制,用放大镜检视锐的瑕疵,并准地住了锐所有的「肋」,让他不敢反驳、不能反驳,也不愿反驳。

我们切换到锐当时的「第一视角」,来看看他为什么会被到哑无言:

1 关于小妍的两次「姦」指控(初次与睡姦):

心里当然觉得「她后来同意了」或「我们是未婚夫妻」。但刑默用的逻辑是现代最严苛的自主权——「没有明确同意,就是姦」。在小妍昏睡或被銬住的当,锐确实为了私慾上了。

刑默的绝杀逻辑是:「如果事前没有同意,事后不追究,这样就不算姦的话,那『夜』对小妍的每一次侵犯也都不是姦了,不是吗?」这句话直接把锐的行为跟最卑劣的罪犯画上等号,从德上彻底击溃他。

2 关于雪瀞在俱乐姦:

的确是被动合,甚至明明是雪瀞自己主动要求的。但现在坐在他面前审判他的,是雪瀞的亲生父亲、权势滔天的弓董!你要锐当着一个黑白两通吃的大佬的面,去辩解「是你女儿自己想当母狗求我带她去的」?

这已经不是有没有说服力的问题了,这是锐想要反驳,但他衡量过代价后,本不敢开

3 最致命的死——与芷琴的叁次「睡姦」:

这是锐最无从反抗的死局。因为桃源握有完整的叁次「睡姦」全过程录影,单从画面来看,这百分之百就是对无意识女侵。

更狠的是,桃源刻意安排了未婚妻小妍在场旁听。锐了无法开的两难:

如果他辩解第一次睡姦是「因为我怕胀坏死,才不得不姦她」,这极端自私的渣男说辞,不仅无法说服大眾,听在小妍耳里更是何以堪?

如果他选择说实话,辩称后两次是「我们互有好、早有默契,这是一场享受的合意」……那锐就得在心里掂量:比起「一时慾薰心不住」,这神与的双重轨」,哪一个对小妍的伤害更?对两人关係的毁灭程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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