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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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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儿欣赏他。

就这样一个究极懒鬼,居然在曼联取得领先,急需全队参与防守的时刻,居然力压欧文和埃尔南德斯上场?

说得很对。

就这么简单。

别人都想不通, 为什么这个时候选择让贝尔托夫上场,弗爵爷是知原因的——

在加盟曼联之后, 他付的努力比谁都多, 而当他因为原因将他放在替补席上的时候,他从无怨言, 而是一直用实际行动, 来表现给他看, 证明给他看。

这个看上去冷冰冰,心狂野,有的家伙,其实像坎通纳一样,是个非常职业,在态度上无可挑剔的球员。

他认可儿的判断,但用一句话“杀死”了他——

踢完全场比赛,人家衣衫不,发型不,不但懒得跑动,甚至在球后也懒得庆祝。

否则又怎么会为他豪掷3000多万英镑, 为他折腾到转会窗闭关前5分钟还在争取, 甚至亲自去为他接机,又亲自开车送他去卡灵顿检?

他甚至偶尔会接受贝的邀请,和他一起去打牌,这放在诺亚退役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英超金靴的人

“他在欧冠30个月球荒。”

一个前锋,穿曼联9号战袍,哪怕他们父再怎么欣赏他,无法在欧冠赛场球,那就是他的原罪。

在梅西因为各原因化散步帝之前,贝散步敢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但如果要形容贝的踢球风格,最擅起外号的中国球迷给他起的外号显然是最好的总结——

潇洒哥。

众所周知,诺亚的喜,是不加任何遮掩的。

他也很喜这个保加利亚人。

就是喜,欣赏就是欣赏。

的优,在于他球商和技术,他喜准地球,他可以在狭小空间里护住球,他喜串联和为队友制造机会。

虽然球迷们总是诟病他的跑动少, 觉得他懒洋洋, 但他从没责怪过他,因为每个球员都有每个球员的特

或许也是因为以上原因, 他的儿明明没有和他成为过队友, 只是当过两年的对手,但在诺亚成为曼联助教后, 除了老队友外,他最喜

他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其实欣赏贝的,何止是诺亚呢?

他甚至还批评过他对贝的用法,觉得他不应该让斯拉夫人在场上的位置换来换去,也不应该让他给鲁尼当僚机,反过来或许可以——

“他虽然有188公分,虽然他的确可以充当支,虽然他也接受回防,但是一个九号半,比起扛人,他更适合让别人为他打合,才能释放他的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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