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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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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国难财是真的,和他一样发国难财的可不少,多数都在解放前来香江了,和你爹一样,怕被清算,不过你爹是从政的,份更。”想起往事,曾夫人叹息,随即:“我之所以知这个叶圣轩,是因为他是靠岳父发家的,还不是靠一个岳父。”

陆明珠难掩震惊:“他有好几个岳父不成?”

曾夫人,“至少有四个岳父吧。”

陆明珠就想,她大嫂叶颖的外公是她爸的第几个岳父?

只听曾夫人说:“叶圣轩年纪可不小了,得快七十岁了,他落魄的名门,他母亲是妾室,封建社会里女命运不由己,咱们不能说她的不是。叶圣轩的父亲去世后,嫡母主持分家,嫡分得大半财产,剩零星几个由庶均分,叶圣轩只有七岁,分到很少很少的一分,他生母又没能力保住,母俩在姑苏过着非常清贫的生活。”

陆明珠:“一般靠岳父发家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相对悲惨或者清贫的童年。”

曾夫人被她的话逗笑了。

“虽然贫穷,但叶圣轩脑非常聪明,光靠偷听私塾先生教学生的过程就能把很多书背来,倒背如,引来的私塾先生十分惜才,没收束脩就把他收,后来又把亲生女儿许给他,送他国留学,这位恩师就是叶圣轩的第一位岳父。”曾夫人

陆明珠一拍手,“好了,留学回来肯定不认未婚妻了!”

曾夫人:“你怎么知?”

“猜的。国留学,无论是见识、人脉都比从前有足的步,本不怕一个小小的私塾先生,如果有良心,会回来履行婚约,可您说他不是好人,又有四位岳父,那么他肯定是悔婚了,除非他未婚妻病逝。当然,也有娶之为妻博名声的可能,就是可能很小。”陆明珠据人来推测,得到曾夫人的肯定,“悔婚对于一个封建女来说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幸运在于她不必狼窝与狼共存命难保,不幸的是悔婚后就怕为世俗所不容。”

都是死路一条。

曾夫人叹:“这位姑娘却是不幸的。被悔婚后,她受不了周围的风言风语,一把自己吊死了,老先生气得一病不起,很快也死了。”

两条人命成全一个留洋归来的叶圣轩。

陆明珠郁的厌恶之,“第二次、第三次估计也是如法炮制吧!”

曾夫人没有,只说:“第二任妻是他同学的妹妹,家资殷实,助他在金陵站稳脚跟,可惜成婚没几年便因病去世,留两个孩。第三任妻是当时政府要员之女,聪明丽,端庄大方,只一为人诟病,那就是她是孀居之,叶圣轩娶了她,很快便一飞冲天,居要职,还生了一个女儿,因为不愿意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离家走,落不明。”

陆明珠知她说的是叶颖,默默地在心里补充:“加组织,嫁给英雄救的陆逐日,生陆平安和陆宁,壮烈牺牲,成为烈士,葬在首都革命公墓。”

关于叶颖最终的归宿,她在首都听人说的。

不需要刻意打听。

陆逐日和林晓红刚离婚,上就有人提起叶颖,话里话外都是惋惜之意。

陆父:“我听着故事耳熟,这叶圣轩以前是不是不叫叶圣轩?”

,改名换姓是家常便饭。

名人尚且如此,何况区区一个叶圣轩。

“没错,他以前叫叶朝,和第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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