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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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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女主都是斯德哥尔症候患者

多年之前曾家父母无法生育,找人非法买了一个婴儿。

于娴娴:好,此,人买卖绝对犯法(气愤!

刚到曾家那几年,曾思芫过得不错,被领养时年幼,因此她并不知自己不是亲生

奈何她到三岁的时候,曾家夫妻意外怀,生了亲生女儿曾莉安。

起初曾家人怕落人,当面对待曾思芫也还不错,只是背地里多少有些偏心。

曾思芫小时候嫉妒妹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自己比曾莉安更加努力、优秀、成绩好又懂事,却总也讨不到父母的心。

家里的好东西永远是妹妹先吃,好玩也是妹妹先挑,她只能捡捡剩的。

随着两个孩大,这越来越明显。

曾思芫稍有不对的地方,就会立刻得到父母的训斥。反观妹妹,叛逆纵,闯了天大的祸也能撒个就被原谅。

在这差别对待,曾思芫慢慢养成了谨小慎微又卑怯的格,各被人欺负。

十多岁的某一天,曾莉安抢她的一条裙,两个人发生了争执。

曾思芫哭着说:“这是舅舅送给我的生日礼,我很喜这条裙,你不要跟我抢。”

曾莉安气得大喊:“你就是个养女!你又不是妈妈亲生的,那是我舅舅更不是你舅舅!你上的所有东西都是我家赠送的,你的裙当然也是我的!”

曾思芫震惊当场。

成了妹妹的。

她哭着找父母求证,得来肯定的回答。顺便还有曾父的一个决定:“你现在大了,应该能理解家里的苦衷,我们打算把你送到一个远方亲戚那边,她年纪大了没人陪伴,人很好,你去不会受委屈的。”

曾思芫哭过,哀求过,无果,两天就被打包好东西扫地门。

那个曾父所谓的远方亲戚,就是一个收了钱办事的老太婆。婆婆收了曾家的钱,每月曾思芫的吃穿用度,别的对她一概不闻不问。

后来曾家给的钱越来越少,婆婆对她的态度也就越来越差。

小小年纪的曾思芫只能拼命帮婆婆活,以换来一餐饱饭。好在磕磕绊绊的,虽然比别人晚了几年,也算是完成了义务教育。

后来她又去自考中,那边学校给她免了学费,曾思芫又去念寄宿中。放假时打零工给自己攒生活费,加上平时赚来的奖学金,又挨过三年。

考成绩也不错,如果家里愿意钱,她可以念重本科。但为了节省学费,曾思芫选择了免费的师范专业,毕业后要到偏远地区支教三年。

曾思芫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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