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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荒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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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仪式确实有这么一说,所取用的血脉之力越大,之后提升的效果越好,但是这毕竟是学的学院,加之东西不全,所以也没有人敢用力的血脉。

“谁能想到随便一个狼人竟然是皇室。”一个壮汉看了一沉默的众人,率先打破了平静。

依旧没有说话。

“我当时就在现场,当时我们就只是在我们经常杀兽族的地方等的,随便等的两个兽族。”说完,又低声补充,“就是旁边的人实力,把我们追着跑。”

众人依旧一片沉默。

“这事,终究是我们不对。”村了,言语中满是悲戚,“我应该看清楚的,皇室血脉怎么可能跟普通的一样呢?”

非常的自责。

“村,这事不怪你,怪我们俩,要是我们当时跑的慢就好了,也就没这回事了。”

抬起来看了一那扛着狼人尸的二人,想要说什么张了张嘴没有说,只是化为了一声哀叹。

“那孩”另一个人开

摇了摇:“他愿意杀,就杀吧,这事,终究是我们对不起他。”

众人,回去收拾起东西。

“那酒你留了那么久,还留吗?”

“现在就喝了他!”

沈经不知外面发生的况,只知自己的整个已经大半被那狼人所掌控,自己的意识已经被挤压的只剩少许的地方。

“哈哈哈”

狼人嘲笑着沈经,沈经没有说话,只是依旧在掌控着自己的意识,与狼人着最后的挣扎。

狼人见到沈经还没有放弃,直接笑了声:“你知我是如何大的吗?”

沈经没有回答,狼人笑了笑,继续说:“我从小我父亲就教授我夺取之法,我到现在为止,已经”

狼人似乎在数着:“大约有数十人了吧?对,39人。要知,我才一岁啊。”

沈经虽然没有理他,但是却被震惊到了,这狼人如此庞大,竟然才只有一岁?

看来这里的村民真的严重低估了兽族的智慧,或者说,兽族底层智商堪忧,但是尖兽族却更智慧,沈经想起了洛骨。

洛骨的手似乎就是骷髅,能够掌控骷髅,又岂是善茬。

“你可真是想的,凭我沈经这千万金手指,就足以将你驱逐!”

沈经扛着压力,打开了系统,历史追溯页面,许多已经售的金手指正显示在那里。

劫运神丹!

虽然试用版的劫运神丹已经失效,但是这卖给牧可的劫运神丹却还在牧可手里。

劫运神丹,是沈经最手段。

轻轻一,一枚劫运神丹现在了沈经的

森林之中,牧可失魂落魄的走着,突然上某个地方一瘪,牧可瞬间反应了过来,摸向了怀里,劫运神丹消失不见。

“先生?”牧可喃喃,脚速度更快,“先生还活着,我要去找办法。”

牧可已经认为,那些村民不会再救沈经。

劫运神丹现,狼人张的意识放松了来,哂笑起来:“就这个?卖破烂都不值钱的东西。”

沈经没有被狼人的狗言语所迷惑,一丹药,沈经的意识觉要爆裂开来一般。

“你竟然敢直接服?”狼人被沈经的大胆所震惊到了,“实力未到贸然吞服,看来我不用动手了!”

沈经吞也只是赌一把而已,正常的是肯定不可能到打败狼人的意识,只有赌一把这个。

正反都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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