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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机缘不够丹药来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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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见金玄钟离去,赵云才松了一气,麻溜遁地底。

海阔凭鱼跃,天任鸟飞。

了地,这厮跑的比兔还快,生怕金玄钟再杀个回枪,事实上,金玄钟真就杀了个回枪,或者说,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又回那个小地,一脚猛跺,将小地的地面震的崩碎。

“大意了。”

金玄钟咬牙切齿,忽略了遁地术。

他先前来时,这个小地中,必定藏着一个人,只不过他未曾察觉罢了,待反应过来,为时已晚,那人多半已溜到九霄云外。

“是谁?究竟是谁?”

金玄钟冷哼,据被捣毁、尸山不知所踪、宝被扫光,的那个净利落,据毁了没啥,尸山纵是被灭了,也无伤大雅,最主要的是宝,特别是那个紫的石盒,也便是赵云所说的板砖,那才是最重要之,今被人盗走了,鬼晓得去哪找。

嗖!

这边,赵云速行如风,如一黑影窜了山林。

他未再找王炸,也没时间找了。

天亮便是新宗大比,他得赶回去,此番回去,怕不咋好过了,缘因他的份已被堪破,,便是家知,这若给他去,尸族不盯上他才怪,还有血衣门、罗生门包括他家,也都会盯着他,搞不好哪日走着走着,就被人给绝杀了。

想到这,他又是一阵胃疼。

多好的机会,愣是没灭了,让其逃了后患无穷。

化敌为友。

还是扼杀摇篮。

这是归途中,所思考的问题,邃眸光一路都明暗不定,赵云所担忧的,正也是他所踌躇的,一旦把姬痕的秘辛给透去,他二人便是没了回旋的余地,次见面,便是不死不休。

老实说,他极不想与姬痕为敌,那的确是个人才,收家,是最完的结局,为此,他甚至可不计前嫌,啥个恩怨,啥个私仇,都可一笑而过,只要姬痕肯家,他愿付任何代价。

说到底,他还是惜才。

家没落,的他,肩有匡扶使命。

奈何,家至他这一脉,已是人才凋零,他需要一个有力的助手,助家东山再起,而天宗紫竹峰的姬痕,便是最好的人选。

如他先前所说,他俩合力,天无敌。

“圣?”

发怔,一个黑袍人试探呼唤了一声,总觉这次回来,他家如变了个人似的,准确说,是收敛了锋芒,也沉淀了心境,是一场劫难,让他蜕变了?还是说,一场大败遭了打击?

“圣女呢?”收神,淡淡问

“还在血池合血脉。”黑袍人忙慌回

“可寻到王了。”

黑袍人气,轻轻摇了,“杳无音讯。”

“继续找。”

“圣,老夫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

“王得了不灭君的传承,已是窟的圣,最好莫与之为敌,族各大分支,已属我家最孱弱,联合才是最要。”

窟所想,便是吞并我家,又哪来的联合?”淡淡,“自他吞杀童的那一瞬起,我与他便不再是一路人。”

黑袍人言又止,只心中一声叹。

微微闭了眸,摒弃了所有杂念,只盘膝疗伤。

这个夜,暗汹涌。

家有大动作,遍布四方的报网都动了起来,的命令,朝死了查尸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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