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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说:“小丑那个神经病,他是疯了
,可没有把自己的脑袋也烧坏。人质哎!人质是用来绑架和撕票的,谁他妈会闲得这么无聊,还关心一
人质有没有安全到家——”
“——谁看到q了?”
扎坦娜忽然说。
joker(42)
小丑。
蝙蝠侠默念着这个名字。
谁也不知
这个疯
,到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他好像就这么突兀地
现在了哥谭,
作品就是给
库投毒[1]。他没有同
,没有逻辑,随心所
地,以玩
他人为乐,期望着所有人和他一起发疯。他屡次
阿卡姆,又屡次越狱,每一次都给这座城市带来
目惊心的伤痕。“残忍”和“无
”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恶劣——在小丑看来,
费无数代人心血所建立起的社会秩序,
腔里
动的心脏,还有鲜活的生命,都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可以被随意撕破的笑话。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蝙蝠侠的
窟里收藏着一张
大的小丑牌。他的脖颈到右肩有一
伤疤,烧伤的丑陋痕迹,至今为止,依然残留在
肤上,是那个疯
的
针里
的硫酸毒
造成的。他的家里摆着一
空
的二代罗宾制服,永远不会有人再穿上它了。
这就是小丑。
蝙蝠侠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要
费全
的毅力,才能克制住一拳打碎那张涂满鲜红和惨白颜
的脸,彻底地结束这一切的冲动。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他没法拯救的,那就是小丑。
很多报纸、杂志,新闻媒
,都说小丑是因为蝙蝠侠才
现的。布鲁斯已经快忘了那些言论都说了什么,但他还记得小记者克拉克·肯特义愤填膺地在星球日报上跟他们吵架。他让克拉克少说两句。
小丑是一个怪
。
一个哥谭养
来的怪
。
蝙蝠侠曾经
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掉
化学池里。他伸手去抓,却没能抓住半空中
落的红披风。后来,蝙蝠侠知
了故事的后续: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的脸,已经被化学
质毁容,
发被污染成了丑陋的暗绿
,只有嘴
鲜红如血。[2]
一个无名小辈死了。
活
来的是“小丑”。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哥谭的黑暗,也许是一
一滴,微不足
的恶意和巧合,共同铸成了如今的小丑。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需要为他人的恶行负责。
蝙蝠侠知
小丑对自己有着
厚的兴趣,他厌恶这
兴趣——除了伤害和痛苦,它什么也不会带来。他数不清哥谭的蝙蝠灯,有多少次因为小丑而亮起;他数不清迪克、杰森、芭芭拉、阿尔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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