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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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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说:“小丑那个神经病,他是疯了,可没有把自己的脑袋也烧坏。人质哎!人质是用来绑架和撕票的,谁他妈会闲得这么无聊,还关心一人质有没有安全到家——”

“——谁看到q了?”

扎坦娜忽然说。

joker(42)

小丑。

蝙蝠侠默念着这个名字。

谁也不知这个疯,到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他好像就这么突兀地现在了哥谭,作品就是给库投毒[1]。他没有同,没有逻辑,随心所地,以玩他人为乐,期望着所有人和他一起发疯。他屡次阿卡姆,又屡次越狱,每一次都给这座城市带来目惊心的伤痕。“残忍”和“无”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恶劣——在小丑看来,费无数代人心血所建立起的社会秩序,腔里动的心脏,还有鲜活的生命,都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可以被随意撕破的笑话。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蝙蝠侠的窟里收藏着一张大的小丑牌。他的脖颈到右肩有一伤疤,烧伤的丑陋痕迹,至今为止,依然残留在肤上,是那个疯针里的硫酸毒造成的。他的家里摆着一的二代罗宾制服,永远不会有人再穿上它了。

这就是小丑。

蝙蝠侠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要费全的毅力,才能克制住一拳打碎那张涂满鲜红和惨白颜的脸,彻底地结束这一切的冲动。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他没法拯救的,那就是小丑。

很多报纸、杂志,新闻媒,都说小丑是因为蝙蝠侠才现的。布鲁斯已经快忘了那些言论都说了什么,但他还记得小记者克拉克·肯特义愤填膺地在星球日报上跟他们吵架。他让克拉克少说两句。

小丑是一个怪

一个哥谭养来的怪

蝙蝠侠曾经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掉化学池里。他伸手去抓,却没能抓住半空中落的红披风。后来,蝙蝠侠知了故事的后续: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的脸,已经被化学质毁容,发被污染成了丑陋的暗绿,只有嘴鲜红如血。[2]

一个无名小辈死了。

来的是“小丑”。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哥谭的黑暗,也许是一一滴,微不足的恶意和巧合,共同铸成了如今的小丑。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需要为他人的恶行负责。

蝙蝠侠知小丑对自己有着厚的兴趣,他厌恶这兴趣——除了伤害和痛苦,它什么也不会带来。他数不清哥谭的蝙蝠灯,有多少次因为小丑而亮起;他数不清迪克、杰森、芭芭拉、阿尔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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