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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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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拧着眉思索片刻,又问:“找不到人就退不了婚,这事应该不止赖家兄妹遇上。通常怎么理?”

赖大壮今年是二十四岁,姬安看赖小妹大约十九二十。五年前就是十四五岁,正是民间女嫁的年纪。赖小妹到现在都没嫁人,原因之一大概也是顾忌上的婚约。

姬安一边回想一边说:“我记得赖大壮当初说过,他是……五年前家中事,没了爹娘,才带妹妹上京投亲。地址寻过来,却发现舅家已去了江南……江南这个范围可太广了。

上官钧:“带他们庄去。”

上官钧却拦了:“先用膳吧。陛不饿,我都饿了。”

随后说:“赖小娘为朝廷事,你五人若再纠缠于她,四传她坏话,便是败坏朝廷清誉。到时被启府捉去狱,休怪国法无。”

姬安想着庄没多大,众人住离得都近,就叫洪大福去传话。

李震士:“此类事,虽然数量少,但臣也曾遇到过几回。我大盛虽不限制百姓动,但人在何牵涉到丁税收取。是以搬离一地前需上报当地衙门,抵达目的地后也要到当地衙门登记。

姬安却没急着休息吃饭,而是沉着对上官钧:“我怎么总觉着,那家人好像不太对劲啊……”

姬安:“但若不是我遇上了,这婚约要解也不容易。即便给了他们钱解除婚约,赖家的声名也被他们败坏了,赖小妹恐怕都难找到好人家。”

吃过饭后,姬安再把李震士招过来,问他像赖小妹先前那样,寻不着人的婚约该如何解。

补漏

《旬报》对外征稿的栏目都明确写有笔费,有心算就能算来。

了结,赖小妹谢过恩退去,李震士也一同告退。

上官钧想了想,回:“许是那家人离京之时也不知落脚,到了江南再设法给赖家传信,却不知赖大壮兄妹收不到,又没想起给京中邻居也送个信。

上官钧听得不禁失笑:“陛前一句还怨他们不见踪影,耗着人不能退婚,后一句又怨他们如今找回来娶人。他们不回来,赖小妹上的婚约也解不成。”

“赖大壮估计是跟邻居打听到的,但听他的意思,像是连哪个县哪个州都不知。否则,他们兄妹就这一家亲戚,还是赖小妹的未来夫家,他怎会不带妹妹寻过去,而是一直留在京中。”

上官钧正吩咐小厮们打,闻言回问:“陛觉得何奇怪。”

说完,挥挥手。

五人再次磕,连称不敢。

羽林卫便上前押起五人,庄识趣地起领路。

姬安:“若你们能找那五十贯的凭证,或是多名证人,亦可去启府上告,庄知府自会促赖家退回聘礼。”

“赖大壮的舅家,只要先前在京中不是当人被瞒报丁,离京之前必然在启府登记过。否则这边寻不到人收税,积累税额了会发他们的海捕文书。

上官钧:“陛说的也有理。那就有可能是那家人当初不想认这婚事了,又嫌寻人退婚麻烦,或是想着留这婚约当退路,就特意没有留细致的消息。

“民间送信只能请托熟人或商队、镖局,消息发送非常慢。甚至途中丢信,或传信人了事没能去到原定目的地,都不是稀罕事。赖大壮可有说过赖家在何,那家人又是哪年离京。”

姬安摇摇:“这倒是没提过。可那家人觉先前也没有想找他们兄妹的意思,五年了,真要有心,回赖家那边一问,早就能寻到京中。民间不是都成亲得早,赖大壮五年前京,应该就是想送妹妹嫁。”

如此琐碎的民间事务,上官钧也不甚清楚,只得建议:“陛可再招李震士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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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安一想也是,众官员的夥由庄准备,这个时候说不定李震士正吃饭呢,于是让人先摆饭。

“如此,赖家兄妹寻人不着,可到启府去查那家人离开的时间,也能请衙门裁夺解除婚约。但因律法未规定到如此细节,如何裁夺就由官员自行斟酌。

“至于现在……陛的《旬报》上登了赖家兄妹不少文章,他们应该是发现了,觉得兄妹俩混,才再费心思找人。开就提五十贯,说不定他们还细算过赖家的笔费有多少。”

姬安顿时又生火气:“什么龌龊心思!他们倒是走了个净,就耗着人家小娘退不了婚,想新寻个人家都不行!现在还有脸找回来要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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