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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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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听墨临这么说,就更加焦烂额了,因为墨临一般不会轻易的说“复杂”两个字。

“找到烟了!”蹲在车印旁边的刑警从草丛里夹起一截新鲜的烟,激动的说。

王岳仿佛看到了一丝破案的曙光,立即凑上去看:“太好了,说不定能提取到凶手的dna!”

“凶手比你们想象的聪明。”墨临说:“我认为他不会犯这低级错误。”

墨临说“低级错误”的时候,像极了一个经百炼的罪犯,睛里迸幽暗的光。

顾原忽然想起了墨临在车上说的“捉迷藏游戏”。

墨临说过,被找的那个人其实是期待被找到的,这就是凶手留证据的原因吗?

就算是目不识丁的杀人犯,也懂得有些证据是不能留在犯罪现场的,比如脚印、过的烟

一旦警察发现这些证据,就能缩小目标,甚至能通过一个烟,提取到凶手的dna。

凶手真的蠢到会把这些证据留在现场吗?

但如果换个思路想,凶手其实期待被抓到,所以故意在现场留了证据。

这样想就能够想得通,但顾原还是觉得不太对劲。

一路看过来,他心里有几个疑

第一个疑:死者穿的是一的夏季运动服。

现在的天气已经转凉,就连男人门也需要穿两件衣服,顾原认为此时穿这么少很反常。

第二个疑:案发现场离抛尸的地非常近。

凶手有通工,一般来说,会选择将尸抛在离案发现场比较远的地方,这样不易被人发现,就算警察发现了案发现场或者尸,由于两的地理位置比较遥远,后期追查也会有难度。

凶手既然选择了抛尸,却将尸抛在了距离案发现场很近的田埂中,给人的觉就像是多此一举。

并且田埂地势较低,站在的人很容易就能发现草丛中有异,更何况是一个鲜红的大号编织袋!

第三个疑:凶手敢打电话给电台,就说明对方本没打算藏匿尸,所以就更没有必要抛尸了,他完全可以把尸留在第一案发现场,等着警察来收尸。

第四个疑:凶手把未关机的手机留在了案发现场,这摆明了是在给警察指路,让警察寻着定位来找尸

凶手的法过于诡异,而且动机不明,看样,的确是个复杂的案件。

【作者有话说】

(1)生活反应:是活对各致病因和外伤的反应,包括形态改变和功能变化。

(2)激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犯罪的一,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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