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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北美你guan这叫尸检官? 第208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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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缺氧 眩,导致抢劫犯的双手使不上劲,努力了几次,一个壮的男人,居然连一个结实的塑料袋都扯不开。

最后还是因为不断拉扯,导致塑料袋现空隙,才让他没有直接被塑料袋憋死。

几分钟后,缓过气来的抢劫犯,颤颤巍巍地任由布莱恩拿着手电筒,查看他脑袋和手臂上的伤势。

刚刚近乎死亡的遭遇,让他对于这个看似温和的小白脸,产生了极大的恐惧

片刻。

布莱恩满意地

抢劫犯脑袋上伤的形状,和之前那些被杀女脑袋上伤的形状,有六七分相似!

手臂上也是如此。

这已经足够了!

他找到了女被杀案中,凶手的犯罪手法 份!

“好了吗?”,抢劫犯受着传来的虚弱和不断从脸颊落到衣服上的血,带着哭腔:“求求你,如果我有罪,让法来审判我,放过我吧,继续这样去,我要死了。”

“那你会不会投诉我?”,布莱恩语气温和,笑容光。

“不,这是我自己摔得,我发誓,这是我自己摔得!”,抢劫犯真的想哭了。

什么世啊!

这人不把人当人,边上的警察也都视而不见。

还有公正吗!

黑!

太黑了!

“很好。”,布莱恩满意地:“你可以去接受法律的审判了。”

虽然他不在乎投诉,但没有最好。

对于第一次,没破之前,布莱恩还是希望自己的履历能够保持清白。

回到车上。

布莱恩朝格林:“给c5组的组打电话。”

“说什么?”

“抓人!”

锁定凶手,打赌

c5组,应该还在加班,调查最近几年辖区的档案和报案记录,接到格林的电话,立表示自己上带人过来。

挂断电话。

格林没有急着问布莱恩缘由,而是先思索起来。

布莱恩老大,在刚刚还准备让自己班,明天再继续调查这个案,结果经历了之前的抢劫犯追捕之后,就变了风。

区别,应该就是那个警用光手电筒。

作为殴打罪证,还染了血,借来的手电筒,自然没有还回去。

格林坐在副驾驶,拿起手电筒端详。

他之前在警校行半年期培训的时候,是有警务光手电使用培训的。

光手电筒,属于警用械的一,不仅比寻常手电筒更加的,材质还更加的,灯大圆还有凸起的三角,就像是尖刺,可以用来战斗,并且光源刺,足以保证照到人之后,第一时间产生数秒的致盲效果。

可以说,没什么经验的普通人被照到了,就是之前那个抢劫犯的模样,会现三到四秒钟的致盲,会意识遮挡,并且不知要如何应对,结果就被布莱恩老大轻易就完成了袭击。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袭击手段。

第一,是使用角度问题。

经常看警匪片,或者类似写实影视剧的人就知,警务人员使用光手电当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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