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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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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雷来得突然,这一次天盟各派都拿了自己的真正实力,然而白辰随行的大妖都被修士关注着不能贸然行动,锦衣郎便抓住机会化成原形游走于邻安城收集报。狼与狗本就相似,锦衣郎被天狼族废了妖丹也没什么妖气,天雷来临时修士也没心力去关注一只瘸的狗,竟真的被他挖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这之中白辰最关注的还是佛门的手段,当时他只知这和尚是登上邻安最塔楼诵经,却不想那一片区域的天雷仿佛被什么嘲讽着一般,全都劈在了不夜琉璃的上。单纯靠抵御天雷并且完好无损,这样的手段早已超了人极限。

先是灵巫,再是修士,如今又冒个佛门,人族的样还真是不少。

白辰在玄门别院就已观察过不夜琉璃,小和尚周没有灵气环绕,看上去就像是连应灵气都不到的普通人,若是修真恐怕连筑基都难。然而,就是这样的和尚,封印着一只大狐妖,还能以抵御天雷,佛门当真不可测。

“那和尚真的能以抵挡天雷?”

“是,每一次天雷落他都断气了,可那上又能重生,简直诡异。”

断气然后重生,难是和尚们常说的回?他是怎么到的?

佛门与门完全不是一个系,修士都不懂那些时时弱的大和尚,白辰自是想不明白。合上册待以后再细看,只看向了面前的锦衣郎,“你是怎么想到收集这些东西的?”

锦衣郎的妖丹已废,这些年全靠吃药勉保持人形,随便一落雷都能让他灰飞烟灭。以这样的条件收集报,他是把命都赌在了这一本小册上。

连命都豁去了,现在的他不允许自己错过机会,立刻认真:“王选的随行小妖类繁杂,唯一的共同就是我们都识得人族文字。”

是的,识字,这是白辰命独孤侯选小妖的第一条件。

妖族的力量完全来自血脉传承,就算破解了血脉的奥秘,将其用来化本就拥有力量的大妖明显比耗费资源培养没有天赋的小妖更为划算。然而,大妖的日过得太好了,每天有仆伺候只需享乐的生活让多数大妖本不想把时间用在学习上,更别说是这需要合修士解剖自己的危险研究。

而小妖中有许多都曾在人族领地生活过,他们化形成人的模样,试图和人一同生活。可惜妖终究是妖,即便他们学习人的文字和风俗,甚至与人通婚留后代,只要暴了原形,结果不是被驱逐就是被修士收服,最终只能来到大雪山寻求大妖庇护。

这些小妖或多或少对修真有所了解,比起容易与修士发生冲突的大妖,能够更好地与人,在当前这就是他们最大的优势

不过,正因他们与人打过,对大雪山的归属较之土生土的妖还是要弱上许多,甚至不乏被修士驯养的探……

锦衣郎明显学过人族阵法,这连护城大阵都能看破的造诣可不是自学能达到的程度,白辰审视着他,淡淡问:“阵法一你是从何学的?”

这个问题让狼妖犹豫了起来,他看了一自己残废的,心知当前已是变的唯一希望,还是咬牙了真相,“我本是人族培育的灵,在来到大雪山之前曾给一个修士过十年坐骑。”

,这在妖族是被视作背叛者的存在,在野外一旦发现必定将其咬死。

锦衣郎说完就张地握了拳,白辰默默观察着他,手指轻轻一抬,盛开于窗外的昙瞬间解,纯白如利刃一般疾驰而去,在狼妖面上留一丝血红划痕。

锦衣郎知自己在九尾白狐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赌输了也就不必苟且活着,只能绝望地闭上睛。然而,白辰没有继续动手,那枚托着狼妖的血落在九尾白狐手中。他低嗅了嗅,血中蕴的妖气确实不像已知狼族,应当是人族捕获了赤血狗和极地冰狼令它们杂诞生的新品,而且混的血很杂,也不知已经过了多少代,这血里甚至还隐隐能受到一丝天狼的气息。

天狼族有祖训不可杀害同族,或许正是碍于这一丝混血气息才没有杀死他。说来也是讽刺,如今最后一支天狼已在雪原覆灭,这只混血狼可能就是他们最后的血脉了。

关于妖气的辨别都由血脉传承,普通的妖只能记住猎与捕者的味,只有九尾狐这样有实力走遍天的大妖才能获得众多传承。锦衣郎应该还不知自己的来历,白辰也不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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