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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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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沈玉恩5岁那年,沈荣山郑重承诺了妻女,表示一定会回来接她们去城里过好日。可七个月后,却只寄回来了一封没有寄信地址的信,说他已经在大城市里再婚了,让她阿妈把肚里的八个月大的孩打掉,再找个人嫁了。阿妈因此怒急攻心早产妹妹。

那个时候,家里多苦啊。

苦就罢了,在沈荣山刚离开那会,那些上门来结奉承,羡慕母女两个将来会去城里过好日的人,又跑来家里挖苦讽刺她们,说什么山成不了凤凰,是麻雀就只能在山里待着。还劝阿妈,说阿妈得漂亮,是山里的一枝,要是肯把两个女儿给送人,再嫁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一次,有城里人跑来“挑孩”,一开始是想要她的,结果一看她那神,就说跟个“狼崽”似的,养大了也是养不熟的白狼,就转而抱起了妹妹,一面觉得妹妹得好看,抱了不亏,一面又觉这骨太差了,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抱走。

沈玉恩那时就冲上去抱住那个抱着妹妹的女人的大,任由那个女人怎么踢踹都不松手,妹妹也被吓得惊叫连连。

房间里的阿妈,才终于走了来,抢过了妹妹,拉回了她,抱住她们两个,哭得不能自已。

沈玉恩那时候就知,阿妈是真的想过要把自己和妹妹送走的。可能是要送走一个,可能是要送走两个。谁知呢?

沈玉恩于是就知,即便是自己的亲妈,也不一定可以全心全意的自己。

阿妈连自己这个养了几年的女儿都不那么,就不可能妹妹多一些了。沈玉恩就开始喜自己的妹妹,觉得只有妹妹

这样单纯的,才可以让她放心喜,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事而背叛她。

等到渐渐大,沈玉恩渐渐明白了些人世故,知了阿妈那时候也是迫于生活无奈之的选择,那些笑话嘲讽她们的人,其实也曾经帮助过她们,甚至是她的那些同龄人,有的也指着她的鼻骂过她是“没人要的小可怜”,可等过几年大后,那些少年反而表示想为她“唱山歌”,少女们也喜跟她说心事……

人,终究是要自私一些,才能过得好。

而一向喜她和妹妹的继父,则表示要选一个侄,让侄和她结婚。结果,继父的兄弟那边,选了一个非常不成甚至可以说是混混的少年,继父犹豫了几天,竟然也觉得可以接受?

阿妈当然是不同意的。可沈玉恩始终记得幼年时,那城里人来挑孩时,阿妈明明在屋里,可一直等到她和妹妹都哭得嘶声力竭时,阿妈才来了。

阿妈肯定是自己的,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大家都只是普通人,阿妈会不会因此妥协,沈玉恩还真的不知

幸好有了那位“善人”肯送他们这些知青女去城里,她才有了新的机会,可以真正人上人,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过上好日的机会!

之前是不得已,只能用算计和心机让自己和妹妹在沈家过得好一些,可,现在,她们已经不需要了。

无论许慈是如何想的,觉得这样卑微又心怀算计的女孩不好,可丛夏救了人是事实,那位经纪人刘忻都被安排的好好的了,没理欺负一小姑娘,不谢这小姑娘!

李秘书很快就将沈玉恩和丛夏的籍给迁了来,迁到了他给二人准备的一三室一厅的房上。另外在两个小姑娘搬来后,还去沈家去要那10万块钱。——当然,这房的钱,欧家也不差这些,于是本没算在这10万块里面,也没有单独告诉许慈。

沈家当然是不愿意给的。

李秘书也没有恶语相向,只说,这是欧家小恩人的要求,小恩人的要求完成不了的话,他们就只好想法让小恩人“气”了。言语间是在暗示他们会对沈荣山和林翠华的工作手。

沈荣山面铁青,十分想去问问那两个死丫,知不知孝顺两个字怎么写?可到底还是畏惧首富欧家,想了想,就去拿了6万块来,语气||:“你告诉沈玉恩,如果她还想要剩的,可以,那我要沈玉夏的抚养权!”

如果上了法,父亲有能力抚养的沈玉恩是争夺不到妹妹的抚养权的。

李秘书原本就没想着能拿回来全,见状就:“那还请您写一份保证书。那4万块您拿着,但是,不能再争夺沈玉夏的抚养权了。”

如此,在沈玉恩和丛夏搬到新家的第二天,李秘书就给二人送来了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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