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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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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带着两个孩,离开了那个山村,却也没能走远。先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上,靠着夏兰兰偶然采摘到的一株百年山参卖了钱后,租了一家人的阁楼暂住。

“我早说了,你要后悔!这样的白狼,当初就该将她丢在那个村里让她自生自灭!”

只是,妹妹丛夏至今还不知晓真相,她是否要告知真相?让丛夏知晓她们无法斩断的血缘关系?

这厢林知夏已然定了决心,并打算带着那个单上的愿意帮助她的人送给她的几名保镖和助理,往那个小山村去寻找“证据”和“证人”了。

夏兰兰心中倒不后悔将林知夏从那个小山村里带来,只是,她将林知夏带来后,着实不该听信什么“老人言”,将林知夏带在边。

林知夏看着魂不守舍,可事实上却是定了决心——既然法律都是支持她让有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她为甚不去

双蓝集团这偌大的产业,哪里能有人不觊觎?

另一厢,林岚冷笑了一声,将林知夏的动向的调查结果丢给了沙发上坐着的夏兰兰。

让枉死的人得到公正,让犯法的人被法律惩治,何错之有呢?

她这样了,又何错之有?

也就是这时,她们租赁房的那家里的老人却说,两个孩看着不是血亲,命格却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好,另一个也不会好。最好让两个孩待在一起——至少,在两个孩大前,都是一家人的好。

她们两个赶台呢?

夏兰兰想着,她带着自己亲生女儿已经很艰难了,带她山免于山上的噩梦也就罢了,也的确没有再带着一个拖油瓶的理,就想将林知夏送人。

当时,林岚先过了溜索,冷冷地站在另一边看着夏兰兰。

夏兰兰当时闻言,既是喜又是悲恸,抱着小小的丛夏哭的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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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怪,也只能怪她们两个当时不够心狠手辣,养了林知夏,却没把林知夏养成一只忠心的狗,而是养成了一条狼,还是白的。

更何况,她的都是对的事,不是么?

那名律师地看了林知夏一,到底还是遵循职业守,把林知夏问的东西都告知了对方。只是在林知夏要离开时,律师几次张嘴,像是想要说些什么,可到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将魂不守舍的林知夏给送了去。

那时林岚再次劝了夏兰兰。在林岚看来,小的便罢了,那是夏兰兰的孩,带着也就带着了;但大的那个算什么?带她来也就算了,可以送给想要孩的人家养着,也可以送到孤儿院门,可万万没有养着这么一个孩理。

林知夏原本心底最后的一“不妥”,听到这些话,也完全动摇了。

林知夏倒也不是真的傻,她在和那个文件袋里提供的有可能帮助她的人联系后,也跑去了外地,找了律师咨询。

罩墨镜,倒也没有说亲生父亲是人贩,只说是买了被拐卖的妇女,那被拐卖的妇女杀了那一家,应不应该受到惩罚。还有就是有关追诉期的事,说是快到20年了,不知需要找到那些证据才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至于是否将同父异母妹的真相告诉丛夏的事,那位中年老总表示,现在不着急,等他们找到些证据再说。林知夏想,也的确不着急。丛夏天真烂漫,万一知真相后控制不住绪,让两个养母看来些什么,影响了她查找真相就不好了。

而且,谁知小孩大了,会不会有一天想起小时候的事

那中年老总继续和蔼:“而且,你的家人他们只剩你这么一条血脉肯为他们伸冤,你不去帮他们报仇,谁还能帮他们?听说,寿未尽的人死了,就是枉死鬼。这枉死鬼的日,可不好过啊。既不能投胎,也收不到间亲人烧过去的纸钱,哎,可怜呐!”

林岚却也是从那日起,才开始对小婴儿丛夏越发好了。到了后面,更是将丛夏当成了自己的心肝一样的着。

夏兰兰自然是先将亲生女儿丛夏捆了个结实,带着丛夏从溜索走过去,然后才鼓足了勇气,再次从溜索返回,将林知夏绑在上,过了溜索。

原来,18年前,林岚和夏兰兰放火烧了那三家后,没有立刻山,而是先带着大包小包和一些粮粉去了她们早先探查好的一山的山里,住了有两个月,在确定山村里的人不会继续寻找她们的时候,才在一个夜借助溜索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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