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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约
的供词,原来
为丈夫的方维常年在外,家中只有公公和儿媳两个人在。约
在前几日碰到方廷远,他
带雨伞,满面怒容,声称儿媳不孝,不给他钱
,他打算去女儿家住几天。当时约
闻言虽劝解了几句,但也没太在意,谁知没过几日,村中洪
暴涨,河上飘了一
浮尸
来,乃是一
老翁的尸
,
边还有一把破伞。因为河中鹅卵石众多,尸首的面
已被损坏,分辨不
份。但闻讯而来的江氏,却认
了那把破伞是自家之
,不由伏地痛哭。同约的赵乡绅认为方廷远不会无缘无故而死,必定是其儿媳
迫的缘故,故而要求报官。约
认为他说得有理,就将一纸诉状投到了罗山知县手中。
罗山知县以为,死者虽面
损坏,无法辨别
份,但有破伞为
证,又有江氏亲自指认,必是她公公方廷远无疑。至于江氏,
据《大明律》“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只要江氏有骂公公的行为,即便公公的死与她无关,也要判
绞刑。但这条刑律还有一条适用条件,就是要得“亲告,乃坐。”然而,方廷远人都死了,不可能亲告。而邻居的供词,也无法证明江氏骂过公公。罗山知县于是决定审问江氏。在上了拶指的
况
,江氏果然招供,说她有忤逆不孝,
死公公的行为。这可是杀
的大罪,依照“十恶”量刑,合该斩立决。
杀
这样的重案,自当拿到朝审上由大员复
。李越看完案
,就直言这知县糊涂透
。他说了三
:“第一,尸首
份未明,单凭一把破伞就说这是方廷远,实乃断案
疏。第二,证据不足。既无
证,又无人证,就断人生死,未免草率。至于江氏本人供词,以拶指这样的酷刑
问,有屈打成招之嫌。第三,不合
理。死者方廷远又不止方维一个儿
,即便受了责辱,也可去寻其他
女
主,何必直接寻死。约
不是听方廷远亲
说了,他要去女儿家小住吗。这其中为何没有方家
女的供词?”
她一连三条,有理有据,众人皆称是。都御史张缙更是赞
:“真乃
烛
邪、明镜
悬。”大家最后决定,派
御史卢雍去再查。
刘健心知,必是卢雍已经查明实
,回来述职了。没曾想,卢雍一开
,就将把这屋里屋外的人都震住了。卢雍
:“果然不
您所料,这其中有莫大的冤
。原来方廷远压
就没死,卑职到了罗山县时,他都已经回家了!”
刘健:“……???”河里捞起来的不是方廷远,那是谁?
原来这个方廷远是个赌
,他离家
走不光是因为儿媳不给他钱,更是为了躲
利贷。他有个女儿嫁到了光山县,所以就借
探女,在女儿女婿家住了一个多月。后来,女儿问明他
走的缘由后,好好数落了他一番。本来家境不好,全靠江氏
持家里,
家翁的不思照顾孙辈也就算了,还
烂赌逃债的事。要是方维回来看不到老爹,岂非叫他们夫妻失和。方廷远到底还是有良心在,这才带着女儿给的礼
,急急忙忙地回家,这一到家才知
,儿媳妇早就被抓到大牢里去了。
他又惊又愧,忙跑到县衙去嚎哭喊冤。罗山知县见到死了的方廷远回来,惊得魂飞胆裂,叫来约
实
份后,悔得恨不得找条地
钻
去。既然死者不是方廷远,那江氏就被冤枉的啊。他忙差人把江氏放了
来。这时,江氏已被折磨得只剩半条命了。
刘健和月池不约而同想骂人,糊涂断案,险些害了一条人命。
卢雍
:“罗山知县倒有几分良心,即刻为江氏延医问药,又去追查河中尸首的来历。最后,您猜查到哪儿去了?”
月池略一思忖:“是姓赵的那个乡绅?”
卢雍一震,他
:“您难
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不成?”
月池
:“不是能未卜先知,而是要注意细节。别忘了,卷宗中写得清清楚楚,约
一开始是不想报官,是这个姓赵的非说要去,还一
咬死是江氏
死公公。”
卢雍连连
:“罗山知县也注意到这个疑
,顺藤摸瓜查
去。原来是姓赵的借钱不还,把债主淹死在
缸里,然后抛尸河中。谁知,洪
把尸
冲回了村里,江氏又因为雨伞将其误认为方廷远,他才决定将计就计,嫁祸于人。他的诡计,还真将知县蒙了过去,幸好碰上了您,还了江氏清白。罗山知县自知犯
大错,只是恳求斩了罪魁,再行领罪。”
月池
:“准了。师邵这一路功劳不小。”师邵是卢雍的字。
卢雍赧然
:“卑职不敢居功,只是想
在其位,当谋其政。”
月池拍拍他的肩膀:“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咱们也不至于累成这样了。能救
江氏,固然是幸事,可我又不禁在想,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还有多少这样的昏官,多少这样的冤假错案。”
卢雍亦是
叹一声,他
:“各地巡
都已
您的要求,嘱托知府、知县审慎办案,严格
查人证、
证,只盼能有所助益。”
月池
:“可这还不够。你把案
始末记
来,届时发在
一期的邸报,发往各州县,以警示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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