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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不醒 第1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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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醉拉起衣袖,手臂上淡青的血向上蔓延至手肘,冷白的肤上刻着一个刀割的“卍”。

这是他认的第一个字。

拐卖他的男人指着墙上印着“卍”字的画报说,这个字代表吉祥。

枫岛隆冬,零十多度。

不到四平米的小屋站着十多个孩,每个孩上都贴着张纸条。

就像菜市场在猪摊位上标注“新鲜宰杀、生态黑猪”一样,这些纸条上写着每个孩的年龄、别、有无疾病、是否服从教……

被拐卖的孩不用标注姓名。

余醉五岁,站在首位。

每次买家上门,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来介绍。

他没有父母,却遗传了父母的瞳和血型。

混血小孩儿更好卖,rh血能生钱,王亮一看到他脑里就浮现三条商机:

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

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于市场价的男孩儿。

一堆鲜活动、待价而沽的官。

排名分先后。

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从车上摔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看孩冻得全紫红,手脚都了,大着胆给余醉粱酒。

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亮叫爸。

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价来买。

呢?

对于余醉来说,200一个

每次献完血,王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作为这次“工作”的报酬。

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

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喝自来里的,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睡觉的床是王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

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家门前,以为全世界的孩都是这样过。

亮没文化但有脑,知让孩见过世面就不听话了,所以除了献血从不让他门。

每次余醉和他说血好疼,扎针好疼。

亮就告诉他:“小孩都是这样过来的,这就是小孩的工作啊,忍忍就好了,爸爸小时候也这样的工作,也这样疼过来的,不工作怎么能换呢?多好吃啊是不是?”

未成年是不能献血的,即便成年人两次献血间隔也不能低于六个月,但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到。

余醉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里,过三次家门,吃到过三个

第三次时他已经瘦得没有人样。

枯矮小的男孩儿蜷缩在诊所的塑料椅上,仿佛一披着人的骨

亮照例扔给他一个

他的抬不起来,只能勉撑开一条小

他从那条小里看到满脸红光的“爸爸”在和“医生”数钱。

他不知那是割他的才换来的钱,他也不知钱是什么。

他一天学都没上过,半教育都没受过,到七岁连话都说不清楚。

第一次完血后他本就贫弱的就再也无法支撑行走,只能躺在床上,一睡就是一整天。

吃饭的时候被王亮叫起来往嘴,献血时被抱去放到病床上,看着鲜红鲜红的走,然后昂贵的好吃的填充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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