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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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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产事件后,没有孩,王鹏提离婚,杨玉清觉得这样的日没盼,同意离婚,但跟王鹏要六百块钱。

王鹏哪有钱给她,只能回家要。厂媳妇为了小儿的将来,同意给钱,但不愿意给六百,只答应给三百。

杨玉清拗不过王厂家,又不想时间拖着耽误自己再嫁,只能妥协要了三百块的离婚费。

再后来,杨玉清凭着好颜,倒是再嫁给一个厂主任,大她十来岁,是个鳏夫,前任媳妇生三胎时难产去世,因此杨玉清嫁过去便当后妈。杨玉清没养育过孩,哪里知当后妈的辛苦,孩,婆婆捣,没几个月便受不了再次以离婚收场。这次因为是她主动离婚,没有分到离婚钱。

再后来,杨玉清三嫁四嫁更加不如意。以侍人,终归不久。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倒是孙大勇那案,因为牵连不少人,挨个查证费了不少时间,展较慢,耽搁不少时间才判来。

几个月后,案件尘埃落定。

孙大勇和孙二,甚至还有孙红兵,因为害过人命,都被判了死刑,最后被公开枪毙。其家人犯罪节轻一,不是被发到偏远农场改造,就是被连累丢了工作,再也没有以前的风光日

明媚的季悄然逝去,炎的夏季来临之际,林安宁和林安珍一起参加中考。

几个月过去,两妹谁都不搭理谁,林母劝过依然无用,最后气得她脆不了。反正闺女早晚都嫁去,两妹只要不在家吵架丢人,随便她们吧。

中考过后,林安宁很快发现林安珍不对劲儿。

回忆

原来,林安珍在中考后这一晚睡得昏天黑地,醒来毫无征兆觉醒前世记忆,竟然莫名其妙重生了。

林安珍:这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上辈过得太苦,才让我有重来一次的机会,这次我决不乡!

林安珍一不想回忆上辈乡后的一切,但有些事好像刻印在脑海中一样,难以忘记。

前世,林安珍乡后,很时间难以适应乡农活的苦,她不断后悔,后悔在学校时怎么没好好学习,跟妹妹一样考上中也行;要不在乡前在城里找个对象结婚也行,这样就不用在乡受苦。

林安珍持了两年多,赚的工分本不够自己吃,只能另钱买粮吃。

那两年弟弟林安辉还未大,家里销不算多,林母经常收到大闺女的信,诉说在乡过得苦,赚的工分不够用,吃不饱肚……

林母回信时便会给林安珍夹带五块钱过去。

五块钱放城里买菜都不经;可放乡来说,一家可能一个月都不了五块钱。农村人过日节省习惯了,自留地粮,自家养两只,日常开销大概只有火柴、煤油、盐等,不了几个钱。

所以在乡有钱也难去,买东西都要跑到镇上的供销社买,或者到大村的代销店买。

于是,林安珍凭借亲妈每年寄来的几十块钱,倒是能在农村凑合着过。只是她年龄一年比一年大,在乡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她看不上农村没文化的男孩,也看不上同样乡的知青。

毕竟谁都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城,如果不能回城,跟知青结婚,还是一样在乡过日

那时,林安珍心心念念回城,持没结婚。到恢复考那年,她倒是参加了,可是考了两次都没考上,她初中毕业乡,文化程度本就不算乡这几年每天自怨自艾,本没学过习,考前突击几个月,最后只考了一百来分,分特别低,觉来年再考也无希望,值得放弃考。好在很快知青能大批回城,她因没有拖累,倒是利落回了城。

不过回城后的日不好过,林安珍那时已经23周岁,虚岁25,林母整天婚,念叨她赶找对象嫁去。

林母的原话是:“你弟弟也到了找对象的年龄,家里有个嫁不去的大姑算怎么回事,你赶找对象嫁去,别耽误你弟弟找对象。”

结婚是一辈的大事,相当于女人第二次投胎,林安珍心气,自然不愿意随便嫁人。可到她这年龄再找对象,很难找到各方面合适的。她挑男方,男方还挑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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