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贵妃吐槽ri常(清穿) 第37节(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是是,官这就升堂。”

张茂走到“明镜悬”牌匾,拿起醒木往公案桌一拍。

“升堂!”

“带原告、被告上堂!”

原告上来的是讼师何怀,被告是一脸心如死灰的纳兰佟桂。

两人都站在公堂中,一个有功名,一个是旗民都是不用跪的。

他们背后栅栏外还拦着一大群来凑闹的市民。

走了一程,何怀开

“明府,这是我们的证据……”

何怀掏一张纸,一笔一笔念上面的账。

从第一笔卖糕赚到的三百一十二个铜板,再到后来庄每年分给家中的分红。

一笔一笔,十来年可不是小数目。

何怀念了很时间,纳兰佟桂脸涨得通红,在场所有官员都拿角瞅他。

这么多年纳兰家都是靠贵妃娘娘养家。

何怀念的最后一笔是玻璃方带来的二十多万两账。

纳兰佟桂惊讶地看向女儿,这笔钱他不知呀!

别说官员就是面听着百姓也跟着倒气。

“二十万两,这得吧?”

一名官员小声:“难怪贵妃要带走自己的财产,这可是二十万两!”

打三藩,朝廷国库都被打空了,官员也是两袖清风。

猛一听贵妃手里有二十来万,顿时红了。

过来凑闹的官员掐了一,贵妃这钱没纳税呀!

坐在公案后的张茂等何怀念完后,一拍醒木。

“被告,这些你可认?”

纳兰佟桂耷拉着脸:“我认!”

“认就好。”张茂扫了一一旁把玩指甲的贵妃。

“何怀,你可还有想补充的?”

何怀有成竹:“大人,贵妃年幼便肩负起养家任务,这些钱财均是靠自己努力赚取,《大清律例》只规定女不在继承人范围,却没有规定女不能合理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此为法律疏漏,此次状告其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律法规定,父母辈健在,孙禁止分家,女儿依然被排除在这条范围,这里只规定儿孙没有规定女,法无禁止即可行,女是否能要求分家?若是适用这一条,贵妃的诉求是要求分家。”

这是狡辩,女连继承财产的资格都没有,又如何有权利要求分家?

理还是原告是贵妃,皇权在上。

纳兰佟桂忍不住开反驳,“我没想过霸占贵妃娘娘的私产,这些都可以当作嫁妆让娘娘带走。”

何怀不依不饶:“《大清律例》规定丈夫能够合法支的嫁妆,这与在娘家有什么不同?”

“只是掌控财产的人从父母辈变成了丈夫。”

他冲着上方遥遥行了一礼,“诸位大人,贵妃的诉求是能够合法合理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这个财产拥有者拥有唯一和排他,也就是这个财产只属于贵妃这个当事人,合法的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其他人都没有染指的权利。”

“宋时规定妇人嫁妆非经许可不能动用,嫁妆不可带走此条法律自元朝,明继元制,历经三百年,此法已经过时,无法适用当今时代。”

“当今陛令禁止裹脚之风,此为大善之策,却屡禁不止,试问连财产都无法得到保护的女,如何能够反抗裹脚这不正之风?”

何怀最后这句直接把话题层次,在场官员面严肃起来,皇帝的善政官员肯定要维护。

皇帝穿着一便衣混在人群中,他听着群众激烈商讨,也有所得。

“宋朝女过得这么好吗?财产不经允许旁人不能动用,我们岂不是过得还不如古人?”

“二十万两白银?难怪贵妃要打这个官司,官司要是赢了以后是不是可以让女儿来继承财产?”

民间有不少只生女儿的人家,为了保住家财往往会选择招赘婿。

这并不意味着家业落在女儿手里,为男的赘婿才是继承人。

有多少

本章尚未读完,请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zhuishu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