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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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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会的人员所说,我们这个世界之所以如此动,就是因为有血族和狼人横行。

从那时起我就厌恶血族,他们贪图自享乐,视人类为最低贱的隶。

我就是无数灾民中的一个。

当我提带他们离开时,他们竟然死活不肯跟我走。他们说在这里有饭吃,有床睡,只要血就能生活去,要是离开估计早就人被抓去充军了。

我不知我的父母是谁,也不知我有没有亲戚家人。从有记忆起我就在不同的店里打工。

也有一枚红痣。

番外·朋斯自述

这是我第一次怀疑自己的信仰。

后来我渐渐发现,血族并非我想的那样冷漠无。我带上了有主人气息的手环后,古堡的其他血族都不会再用那辘辘的神看我,我也逐渐能跟他们正常

萧溯离的瞳孔骤然缩了。他发现,在朋斯的耳垂上,

我的主人更加绅士优雅。他说话时很是温和,也从未迫过我,甚至连血都用温浸泡过的玻璃杯装。

—黑化值-20】

其中特别是血族,他们天凶残暴,嗜血冷漠,又占据大量田地,使无数家离失所。

我在教会各科成绩优异,当正式安排职位时,我义不容辞选择作为教会代表去到最凶险的血鬼公会接受训练。

血鬼公会后我了解到,普通血族不以为惧,他们都是听血鬼指令办事。所以当我看到主教大人秘密发放的猎杀血鬼亲王萧溯离的密令时,我毫不犹豫申请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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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运气不错,在数以万计的游民中选为教会教徒。从那以后,我和同伴们每天学习圣经,参加礼拜,听神父讲课。

要知这个机会难得,这个年代通常只有贵族弟才能接受教会正统教育。

但是我同他们不一样,我见过低等游民们颠沛离的样。我希望尽我所能,还人类一片安宁。

后来听闻教会怜悯百姓,要在难民中招几个有潜力的孩,从小培养,还给吃给喝,我就冲着这个去参加了。

第一次见到萧溯离时,对方的穿着是那么的在上,而我的脖上却拷着耻辱的项圈。

生于一个战的年代。大陆上的各个人类小国混战,又加上自然原因。天灾人祸,无数人离失所。

我的贵族同伴们劝说过我。在他们看来,血鬼公会是最吃力不讨好的,不仅训练繁重,而且随时有生命危险。

后来谢桐那家伙骗我最苦最累的活。在此期间我试图营救被困的血,却发现他们都去掉了项圈,换成手链,被安排去各个地方工作。

我叫朋斯,是主人最忠诚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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