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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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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适应夜市上那喧哗的声音和熙熙攘攘的环境。

简单的说,那就是我犯了职业病了。

面前走过来一个人,自然而然的就看着对方的形样貌走路的步态然后心里很自然的就来个状态评估,时刻防备着猝然遭受攻击时应该怎么防御或是反击。

边那些拉着嗓吆五喝六的猜拳行令中,我耳朵里却全都是那些比较容易引起我警觉的声音,甚至连上的肌也会因为那些声音相对应的反应。

所以一瓶啤酒没喝完,我已经神经过的来了三四次猛然回,外带着差就把从背后拍我肩膀的一个哥们扔去……

海鹰哥看着我的神就有异样了,而我也实在无法找到一个合适大家谈论的话题。

而像是海鹰哥这样的老乐手虽说还能勉在舞厅里立足,甚至还能拉起自己的一支乐队,但生存的环境和状况也就每况愈

于是在喝了几杯之后,一些我从来没听说过的名字和一些我想都没想到过的事就在我耳边不断的回响,而海鹰哥对这些人名和事的关心程度也远远的超过了刚回家就来探望朋友的我。

蓦然之间,我心中就有个声音在渐渐的响起,而且越来越清晰。

我不再属于我曾经赖以生存的环境了,我甚至都不能跟上朋友的思维。

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太久的时间,这个城市已经忘记了我,甚至我的朋友们都已经忘记了我。

我坐在闹市中,却是独自一人饮酒。

寡酒无趣,大家也看了我的烦闷,自然就是早早的散了。

连续几天,见了好些朋友。

孤单的觉却是越来越烈了。

年龄都大了,也就都有了自己的家、自然也就有了各自的生活圈。对于我的骤然现,许多的朋友首先表现来的是惊讶,然后便是好奇。

但最终,却是相对着沉默。

往昔的日,那些曾经在一起的日,都已经成为了年少轻狂的回忆。

或者尘封,或是遗忘。

努力的想起后再提起来,反倒像是刻意要给朋友一个代罢了。

我也就懒得门,就一个人在家中呆着。每天不是陪着老娘上街转转买家常小菜,就是呆坐在台上看着那片天空。

我刚刚离开队才几天,我就开始想念我的队了。

我没法睡懒觉,虽然没有起床号、但每天清晨我都会早早的醒来,然后手脚飞快地穿整齐,顺手就把家中的被折叠成了个方块的形状。

不用人督促,我总是在清晨的薄雾中奔跑,让我的脚步声伴随着整个城市慢慢苏醒。

夜晚来临的时候,每一丝不同寻常的动静都会叫我在熟睡中醒来,而一双手却是早已经悄悄地伸到了枕面。

习惯中,我的枕应该是有一把匕首的……

写到了这里,就想对写《狼群》的刺血那小说一声……

刺血,你个死胖,稿费要是不分给我一半,我跟你丫丫的没完!

就这么过了十来天,我觉得我自己快要变傻了?

我怎么就不会偷懒了?

我怎么就要在这难得的假期里折腾自己?

就在这闲的无聊的状态,我想起了江宽那的家伙对我的嘱托。

就起了个大早,慢悠悠的朝着江宽说的那个学校走去。

沙的某些学校,当年可算是女如云。

就算这相是天生的吧,可在文化或是艺术的熏陶,就算是丑小鸭也能飞快的有了天鹅的行,自然也就很引人的目光。

这里就说句闲话吧?

我觉着那文化艺术的熏陶,有时候是能叫人变得有气质,可有时候还真就是能叫人变得有儒雅的过

我还没走到那学校里面,我就已经看见了好几个得极为俊俏的爷们一步三摇着兰指的从我对面走了过来,活活的就叫我好好恶心了一把!

不可否认,这些个爷们要是扮上古装、手拿洒金折扇双翅小帽,那还真就是浊世翩翩佳公的味

可我实在是架不住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爷们巧笑倩兮的迎面翩翩而来……。

我就赶的低然后加快脚步朝着那某某学院里面窜。

要说在当时的环境,那某某学院还是严实的一般人经过门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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