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11日,北京市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国法律,对李克、李又安两个
国间谍
行了公开审判。
北京市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肃穆。大厅审判席上方,悬挂着象征威严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大厅中间挂着一个红底黄字的条幅,上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几个大字。
因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第一次公开审判国间谍,厅
座无虚席,厅外也挤满了北京市各界人士。卫兵荷枪实弹,
度警惕地维持着秩序。
10时整,审判开始。大厅里响起了审判洪亮的声音:“审判
国间谍李克、李又安现在开
!”
公安人员将李克、李又安押法
。李克、李又安站在被告席上,神
有些
张,但没有其他举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员用标准的普通话利地宣读着起诉书:“李克,男,现年26岁,
国华盛顿州人,1948年10月,受
国
报
门派遣来到中国,以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和北京大学研究生的名义
掩护,搜集大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政治、军事、文化
报,并秉承
国国务院的旨意,在中国知识界培养‘第三势力’,妄图分裂和取代中国共产党和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
检察员宣读完起诉书,审判问李克对其起诉书有何意见,李克平静地答
:“均是事实,并无意见。”
检察员又宣读完李又安的起诉书,问她有何意见,李又安也脆地回答:“没有意见。”
随后,法程序
行法
调查和法
辩论,因李克、李又安对起诉书都无意见,所以,法
调查和法
辩论
行得很顺利。辩护人提
了对李克、李又安从轻
理的辩护意见。之后,审判
宣布休
,合议厅
行合议。
11时整,重新开。审判
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规定,判
李克有期徒刑6年,李又安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从羁押日期算起)。因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有立功表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本
宣布,从即日起,提前释放!并限三天离境!”
李克听完审判的宣判,激动得几次张开嘴
,想说什么都说不
来,
泪从
角边掉
来。沉默片刻,他突然举起右手,向审判
要求:“让我讲几句话!”
审判应允,李克对着麦克风,声音有些哽噎地说:“我在中国所犯的罪行是极其恶劣的,但中国对我很宽大,我很
谢,我
去之后,一定不再犯这样的罪,而且,我一定要为世界和平而斗争,尤其在我们那个国家里,我一定要为和平而斗争!”
李又安也举起手说:“非常谢,非常
谢!”
李克快步走到李又安边,
切地拥抱着李又安,嘴里喃喃自语
:“我们自由了,我们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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