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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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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锦衣卫什么,民妇自当顺从,军爷问什么,民妇就答什么,民妇不敢反问军爷。”

少年拿一张手抄的账本,“魏采薇,十七岁,辽东铁岭人氏,医籍。”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将照职业行划分,有军,盐,商,匠,医等等。

魏采薇面惊讶之,“军爷怎知民妇的来历?”

少年说:“你前晚住在顺天府衙门对门的似家客栈。照规矩,住客栈之前要登记籍姓名和住址,陈千在那晚被人毒杀,所以那晚所有住过客栈的客人锦衣卫都要查一遍。”

魏采薇:“原来如此。”

那晚她填写的现居地址就是甜巷。

少年伸手,“把你的贴拿来,我要对真假。”

魏采薇用发髻上的一耳挖簪撬开了亡夫灵牌底座,里面居然是空的,里有几张银票和一张浅黄的帖。

少年眉一挑,“哟,你会藏东西的。不过既然被我瞧见,从今天开始,你得换个地方藏了。”

魏采薇并不搭话,双手将贴递给少年,“请军爷过目。”

少年锦衣卫展开贴,贴四周是一圈梅栏,从上而写着:

“女,一魏采薇,系铁岭卫医籍,嘉靖三十七年籍。

,本,年十五岁。

事产:瓦房七间,南北山地四倾。民田二十亩。船一只。

贴付魏采薇收执。准此。

嘉靖三十七年五月七日铁字七百号”

再看贴背面,有拓印在上三行字:

“铁岭卫提调官”、“知县钱文德,县丞傅学”、“司吏丁巫”,这三人皆有大红押。

贴真的不能再真了。

少年锦衣卫将贴反复看了两遍,指着香案上灵牌问:“你是个寡妇,又是女主,为何赘婿汪二郎没有写在贴里?”

魏采薇说:“籍十年为一周,重新造册。我父母双亡之后,立女继承医籍,效力大明铁岭卫,此籍乃嘉靖三十七年造,亡夫与我成亲不到一年便故去了,所以并没有纳籍。”

简单地说,就是贴十年有效,十年后需要再次申报这期间的人和财产变动况来重新造册,颁发新贴,朝廷通过贴上的人和财产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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