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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明律》任我玩nong(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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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倒是提醒了沈树人,他立刻心生一念:“父亲,既然我已打算另辟蹊径去南京,对郑家这边,也该先些铺垫,以安其心。

他需要设计一个看似犯法、实际不犯法、但确保能闹到南京刑的案。到时候,南京刑就会把他提走,当面讯问复

但这不要,反正沈家有钱有势。沈树人到时候自然会有办法、让苏州府“自愿加班上报、请求复”。

明朝的南直隶地区,没有设置布政使、察使等三使,相关工作,直接就归到南京六的对应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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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树人也顺便汇报了自己的思路。

虽然还没找到最终解决方案,但思路又往前拱了一步:

有些基层组织得好的地方,甚至会把发案例贴在申明亭里给百姓讲解。

但偏偏苏州属于南直隶。

沈树人窝在书房里揣着《大明律》憋坏看到了午膳时间,都没有歇息的意思。

确定了制度之后,一个问题就是确定执行制度的单位。

而沈树人在苏州,这一上又很有利——在其他省的话,据上报疑难案件的严重程度,有些是察使的,有些是刑的,还无法到绝对可控。

只不过,如今明朝都糜烂成这样了,这可以“选择裁量”的事儿,地方上一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报可不报的都尽量不报。

他如今还在养病,父亲也不要他晨昏请安,但饭还是会让侍女过来探视一,要是还没吃就顺便喊上。

但是,遇到疑难案件,地方上审判了之后、觉得有代表意义的,理论上仍然应该上报。省级的提刑察使乃至中央的刑之后,如果认为有推广价值,就会发其他地方“学习样板案例”,完善对法律条文的理解。

沈树人气。

好在沈树人是带着问题刻意学习,读书时就像是用搜索引擎一样直击重,没用的地方就哗哗哗翻过去。

沈树人只好在书里夹个书签,起跟着侍女穿过三、绕过一座有太湖石的池塘园,来到吃饭的地方。

的问题,只是怎样设计

不过半个时辰,他就把纲目梳理了一遍,顺带搞清楚了几个用得到的关键问题。

随后,沈廷扬又办了一件事儿:

沈树人生母已死,父亲边只有续弦的后妈和一众姨娘。

另外,对于郑家打算如何作郑森辞学,我们也该提前摸清底细,到时候才好有的放矢——难不成我们答应带装病之后,他们就敢明着拒绝国监的邀请了?”

杨阁老办的任务,也就算是保底完成了,郑家也没法阻挠。

而一旦最终确定他是无辜,比如属于“正当防卫/见义勇为”,那么就不会留任何污,还能顺势被发现“原来你病好了啊,那就监吧”,直接生米煮成熟饭。

听说儿想钻《大明律》的空、设个局,沈廷扬第一反应是比较嫌弃的。

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方法,他就叮嘱儿谋定而后动,先别鲁莽。

本着“不言”的规矩,吃饭过程中大家一句话都没讲。

比如,他首先确认了,明朝如今早已没有《大诰》这“司法解释”形式了,那是明早期比较常见的,尤其朱元璋最用。

妥了。

等吃完后、侍女端上茶来,沈廷扬挥手示意妻妾都退。这才问起儿状况、今天都了些什么。

沈廷扬听了

这效率显然比那些大的读书人,要不知多少倍。

所以,无论案多复杂,最后都是南京刑

“前阵郑鸿逵虽是来刺探,但毕竟送了那么多重礼。大家明面上也没撕破脸,还是要回礼的。你哪天觉得好利索了,就去他榻的地方回拜一。”

朱元璋特别厌恶嗣君“变成法”,所以《大明律》的条款,两百多年都没允许修改过。但早期法律又太简陋,很多新生事儿没规定,嗣君只好律外加例。

……

洪武本律才三十卷,弘治年间的《问刑条例》又加了二十多卷,嘉靖、万历两代又各加三十多卷,合起来就足足一百二十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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