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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与世长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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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嘴上,应明说的是魏忠不能这样的工作。

他是要当军官的人,将来四巡演很危险,而且敦离不开人。

但实际上真相只有一个——应明觉得魏得不够威武。

当然这个标准跟魏忠好不好看没关系,魏忠好看,从墨西哥到敦,别是西班牙女还是英格兰女都喜他。

但他在应明的审里不够威武,更像个游侠而非士兵,应明看来这需要与敌人搏斗、富有仁慈之人且最后被敌人害死的角,应该是威武且温柔的。

恰好,应明在敦的兵,有很多这样的人——最早是北洋骑兵里个比较大的人。

北洋骑兵的战标准,是肩四尺二寸至四尺五寸,这个数据基本上就是蒙古里肩的那一分。

而旗军的最则要求在五尺七寸八分,因为量越、铠甲越重。

一名一米八的士兵全副武装时所穿的铠甲在甲裙、臂缚上就会比一米六的士兵重上三四斤,他们本的人也重,通常都有一百五十级斤。

算上盔甲、装备,一匹的负重在二百斤往上,这没有副,战连续机动两日就得

他们在海外当着当着兵,个或变壮了,就会超过战承受能力,差一儿就要被调到步兵队当副旗官,靠着安达卢西亚、夏尔才续上骑兵生涯。

其实在相对低烈度的战斗中,骑兵兄弟们很喜有这样的战友在边——他们总会把战累死。

为骑兵没人愿意把战当作消耗品,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战确实是消耗品,就连人命,投战争也会成为消耗品。

应明突然在这个时刻就对汤显祖的戏剧产生了厚的兴趣,在汤显祖所准备的一个甚至与明军没多少关联的节里,他无端地看见了战争的残酷。

他甚至能从这个简短的剧里看见这个人的一生。

有个孩,家乡青山绿梯田壮,读了十年书,在宗族社学受教谕喜,说将来这会是个举人公。

农活是他拿手好戏,秧总是比别人得又快又好,他聪明伶俐,总认为天生有才能、得上更好的生活。

考科举那年,看重他的二大爷拿棺材本,整个宗族凑白银十四两送他考试,拿了个秀才回家,却没钱再去考举人。

他会书法、会画画、会写词能写诗,知人生之艰难,也看过崇山峻岭之风采。

他不屑于当个跑堂的、算账的、教书的,喝醉了,梦想要在最近的府城外买上二顷地、盖起二八间悬山的大房,憧憬着有一天成为人上人。

有一天他离开家乡外闯,留着垂垂老矣的父母与青梅竹的姑娘,说去投奔他,混名堂就回家。

他没能投奔到哪个大员幕僚,最后加帝国的后备军校,穿着有好几颗铜扣的新军兵服,每天喝,二两的月俸享受着整个帝国最新的军士技术。

手腕矛刺断三、负重奔袭跑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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