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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农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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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是个自由民,住在普利茅斯乡远离人群的农庄里。

小时候家里小有田产,赶上贵族老爷收地养羊,本来应该能继承遗产什么的,可他走投无路的爹吃饱撑的上船当了手。

那可是大海啊,海上有牙人有西班牙人有法国人,还有恐怖的海怪,闹着玩的?果然一去不回。

所以到他这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挖了个大树,靠在骑士老爷的牧场外打猎、采集为生。

有时候会兼职盗,其实英格兰没有盗这个词,意思相同的词叫扒袍的人,有时候他会袭击过往行人,随便得什么东西就赚翻了。

他的运气很好,所以到现在都没被抓住,人们他叫林中野人,社会地位跟遥远大明国的野人女真差不多。

他有一张弩,不是队的那钢弩,就是普普通通的木弩,打兔用的。

听说战争的消息他很开心,自己背着木筐装着风粮,提着弩就找上了最近的骑士老爷,说来估计占领普利茅斯的大明人都不信——老约翰是求着骑士老爷上战场的。

不光他,在他边有很多农民,都是背着粮、自备兵,求着贵族老爷上战场。

为什么要求呢?因为贵族们不想让他们上战场,战斗力低只是其次,他们作战意志极低,即便组成军队也很容易溃散,缺少防护装备也没什么纪律与战斗技能,最关键的问题是小封建经济,如果让这些农民都上战场,后勤供应不上。

回到老约翰,他为什么想上战场呢?

这年月日枯燥乏味,反正也知自己不是主力队,跟着到战场上打打酱油是很让人开心的事。

人们常说现在的生活好了,一个铁匠工作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一铠甲、一个士兵服役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多少装备,问题在除了他们呢?领主老爷不缺铁匠,一个村有俩就足够了,领主老爷也不缺士兵,老约翰穷的好几年都没有新衣服穿了。

他背着个木筐就是全家当,赌上全家当就一个目的,他给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在战场上捡两柄剑。

至于是己方贵族老爷的佩剑,还是大明商人挂在腰上的剑,他没想过,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捡两柄剑回去,只要捡两柄剑,往后两年的开支,就都不用发愁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再扒上它一件袍,别是骑士老爷的罩袍还是战上的挂袍,最好是大明商人穿的绸袍。

扒一件绸袍,他就能娶个妻、生一窝孩,最好这场仗再打的久一,让普利茅斯周围的地价低一,买几亩地盖个木屋,孙的名字他都起好了,就指望着这场仗了。

他相信自己是能活来的,活来的几率至少要比当手大得多,而且他的运气一直特别好。

老约翰的运气确实很好,在赶往骑士老爷领地的路上,他被装备良的北洋骑兵斥候撞个正着,四个骑着小儿的骑兵提矛、手枪围在他边兜圈,用他听不懂的话盘问他,那是个什么场景?

所以说老约翰幸运,这实力极端差异的况他都没死,而且还从明军那来揣了一篓的黑面包,厉不厉害?

当他到围城大营向别人嘘这段经历时,抱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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