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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雄觉得,对于神祇来说,教会不仅仅是传教的工
,更是祂理念的
现。
或许从谋略的角度,从现实的利益
发,神祇应该鼓励或者至少默许教会里面有着各
各样的思想,有各
不同的派系。而战争之主温纳、财富女神曼妮斯这些拥有
大教会的神祇也正是这么
的。但隋雄却并不想要一个这样的教会。
他想要的,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纯洁,充满了朝气和斗志,大家虽然有着各
各样的想法,但在
本的人生理念和奋斗目标方面却能够基本一致的教会。
他知
,自己的想法有
太过于理想主义,不切实际——要建立这样一个组织,即便是拥有真神的支持,也不会那么容易。但是他觉得,如果没有足够的条件也就罢了,既然自己是一个
大的神祇,可以知
信徒们在想什么,可以
据圣职者们契合自己理念的程度授予力量,那么没理由不去这么
。
诚然,这
法会减少虔诚信徒的数量,也会减少圣职者的数量,但正所谓兵贵
不贵多,一位
阶的圣职者,比一百个低阶的圣职者更加
大。一位优秀主祭主持的神殿,比十所草
班
的祭坛更有价值。
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经过慎重的考虑,几天之后,他还是颁布了另一份神谕,让信徒们尤其圣职者们好好研究自己的教义,用教义来对照生活,反思自己是否有世俗化庸俗化的倾向,从而纯洁思想。
对于那些“贪恋红尘”的圣职者们,他倒也并不批评,而是在教会里面建立了一个新的
门,让他们去更多地从事要跟社会打
,需要更多柔
和变通的事
。
在这方面,他得到了法律之神劳·布兰斯的很多支持和建议。
法律之神劳·布兰斯常常也被尊称为“公正之主”,尽
祂并不是一个神系的主神,因此
说不能用“某某之主”这样的称号,但祂的所作所为,尤其祂麾
的圣武士们,为祂赢得了这样的威望。
法律之神的圣武士们都是一群固执的老古板,他们尊重并且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惜一切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在大多数的
况
,他们保护弱小,限制
权,维护着有利于中
层人民的秩序。但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也会打击那些暴力反抗的人,去帮助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
如果以“九大阵营”
系来评价,法律之神的圣武士们大概属于秩序善良和秩序中立这两个阵营,前者多一些,后者也有不少。
和诸如战争之主或者财富女神的教会不同,法律之神教会
系要纯洁很多。从祭司到牧师再到圣武士,他们都严格遵循法律之神的教义,就连一
细节上的

作,都需要临时祈祷专门请示才行。
这
毫无变通
的古板
法,自然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以至于法律之神的圣职者们常常因此而被嘲笑为“木
脑袋”、“脑
里面全是石
”之类。但不可否认,正是这
固执到近乎呆板的作风,让他们得到了整个社会的信任,无论什么人都知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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