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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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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典恩毕竟曾在县衙供职过,又偶尔陪西门大官人一往县衙行走,也认得衙役小吏,最后求到了一个衙役答应帮忙给应伯爵传去信。

应伯爵得了信,念着兄弟之义,找到西门卿,将吴典恩的话转达。

意思还是想救吴典恩一命,别让十个兄弟缺了一个。

西门卿神冷肃,言语之间带些怒其不争:“你我这般人,吃酒博戏,惹草招,自个钱买快活,何需理会旁人怎么说,安分不安分?

他吴典恩被抓在床,不惭愧遁走不说,反而打杀苦主!此举属实嚣张至极,也愚蠢至极!也是天理难容,罪不可赦,我如何能救他?”

且他不求无罪释放,只求大官人帮忙转圜一二,判一个刺放,应非难事。

思来想去,还是只有找西门大官人才有活路!

怎能不怕?!

“吴八弟那日确实莽撞了,可他当时怕也是一时脑,又受妇挑拨,才误把武大郎打死。”

况且吴典恩本来就惧死,如今有潘金莲又指望着他、依靠着他,就更卖力寻找生路了。

届时往那繁华富足的州城一去,依旧喝酒吃,与六两人作一对夫妻过着日,反倒哉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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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说句大话——不论在官在民,我都小有几分薄面,可我何曾过一桩杀人放火、罪不可赦之事?但他吴典恩是真的了!”

西门卿一番话正义凛然,但就像吴典恩反杀苦主后还嚣张‘潜逃’,应伯爵同样不是一个德多么尚的人。

后面只等报审州府,申祥省院,文书到来时二人就要问斩殒命了!

又劝:“我等自玉皇庙结义以来,每月会期聚在一吃茶、喝酒、耍乐,无不自在畅快!日后若缺了哪一个,也是憾事一桩不是?”

但凡男,尤其遇着女柔弱无依、要依靠着他活时,就会生自得和气概,就算原本袖手旁观的,也会想要帮一帮。

幼时家贫,七岁丧父失怙。九岁被卖作家伎,习得琵琶技艺,主家却又短命!十三岁被妈妈二卖,又遇主家婆善妒,将我许给那猥衰不中用的武大郎!”

如纸,冷汗如雨!

“直至遇见官人,家才算黑夜见光、凛冬逢,一截残有了生趣。如今却又苍天闭,看不得你我厮守白……”

重新被拘押回牢里,潘金莲合扑到墙边稻草堆上,趴卧着声泪俱哭诉她命苦:

然而你我可以不拘小节,却不可犯律法!”

“律法规定:凡和,杖八十,男女同罪!若抓在床,打死当场,或无罪或轻罚。

吴典恩思忖着,大官人先前虽明言大义灭亲,让他被拘捕收监,怕也是慑于言不耳,应该不至于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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