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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警大用 第52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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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三以后到凌晨五这个时间范围才被放的。

因为这样的开放家属楼,一般都有捡垃圾的,而且这样捡垃圾的人一般都在夜里三左右才会基本结束夜里捡垃圾的行动。

而清运车到这里清运垃圾的时间一般在凌晨五左右。

所以司机的判断,杜大用觉得应该是有一定理的。

那么对于这个清运时间和捡垃圾的活动时间都这么了解的,应该不会离这里很远,或者就是对这个家属楼相当熟悉的。

但是当时的侦办人员对附近和整个家属楼都行了摸排,结果却是全被排除在外。

然后侦办人员企图通过本市和周边城市失踪人行突破,但是查了将近大半年依然没有绪,始终这个失踪人和这女尸对不上。

所以案件行到这个阶段就僵持了,随着其他案件的发生和增多,这个案件虽然质恶劣,手段残忍,但是却没办法行有效的突破。

杜大用看完了整个粮局家属楼,心里却觉得这个凶手其实是有意误导侦查员对于此地行以到面的摸排,从而让自己能够这个惯思维侦破手段。

随后杜大用又去了教育局家属楼和清湾小区垃圾理中心。

但是一圈看来,杜大用也是毫无绪。

至于一些娱乐场所,当时的侦查员已经行了摸排,但是没有线索,在本市或者周边城市当时并没有娱乐场所三陪人员失踪。

杜大用觉得这个案的难度就是在于不知死者是谁,而凶手刻意的切除了,脚,可能也是为了迷惑当时的侦办人员。

因为这样就会让侦办人员去照脚有明显特征或者有明显特征的思路去行摸排。

凶手可能最大的目的就是让侦办人员在看似线索很多的线索中去无用功,这样就可以达到鱼目混珠,拖延案的侦办度。

一旦案件拖延的时间越,那么获取有效的线索就会越来越少,一些当时案发的佐证也会随着时间的增而渐渐失去了佐证的价值。

杜大用认为这个凶手应该是一个心思缜密,逻辑思维清晰,备一定医术的凶手。

而且对于警察侦查手段颇为了解,大的反侦查常识。

那么犯罪嫌疑人在杜大用脑海里就大致建立了一个模板。

杜大用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并且有独立的住所或者有独立住所以外的独立住所。

犯罪嫌疑人同样心理素质很,对于警察的询问或者摸排同样有着对策或者应对办法。

另外,凶手应该通工,最起码也是托车以上的通工

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有明显的两面,可能在正常的认知,嫌疑人应该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但是背地里却是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人。

杜大用个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居住中心应该在这三个地方区域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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