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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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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决心。

这倒不是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去书,就站起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命。

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貍,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貍,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到有趣的事。

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的鲜血在脚淌,脉搏还在鲜活的动。

……生与死界之时迸发的那的、旺盛、甚至是耀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了,劈盖脸好一顿责骂。

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都如小山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铁青,大骂他难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思过。

跪在堂前,王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睛眨也不眨,迅速剑,赶在王羡开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挂在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

“今日污了诸公双,更是容御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的激动。

血迅速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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