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孤儿,从西北逃荒到了南都,六岁饿在街
,正要被野狗啃噬的时候,被十六岁的曹家大少爷所救,之后便一直留在曹家,为曹家鞍前
后。
在我十岁那年,曹家为二少爷曹冲之举办十岁生日宴会,其仇人混其中。
当日二少爷将自己外衣披在我上,自己便去上厕所,我与其他人留在后
园
,让仇家误认为我就是曹家二少爷,意图绑架。
在我拼死挣脱之,对方意图将我
杀,是曹逸之奋不顾
救
我。
看着一直视我为亲人一般的曹逸之为救我受重伤的时候,我暗自
定决心,一定要成为最
之人,守住曹家,守住大少爷,成为与大少爷能够并肩作战的人。
就算被称为“曹婻諷家的狗”,我也心甘愿。
“少爷,我一定不辱使命。”
狼狐
我后悔了!
我嘛一腔
血,就答应曹逸之啊。
我应该坦然说我武功全失的事
,并告诉他我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
与曹逸之这么多年的,曹逸之也不至于会杀了我。
但是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呢?
我坐在床上烦躁地抓着自己的发。
“我真的快疯了,怎么穿越过来,每天都过得提醒吊胆的。”
我再次打开曹逸之给的箱。
这箱的几万块,在这个年代可是
款啊。
不过以我现在的份,也不差钱这几万块。
对于这些钱,我也没有太大的觉。
我拿袋里面放着的“三步散”,打开陶瓷盆,里面有两个黑
的药
。
我拿一颗,死死盯着。
我是吃?还是不吃呢?
就这样选择自杀吗?
这多没有息啊。
但是不吃的话,我早晚都会死在枪。
一想到弹
穿我心脏的画面,我心脏
不由自主觉得一阵刺疼。
我将毒药放我嘴边纠结了半天,我最后还是没有吃
去。
我再次烦躁不安地抓了抓自己发。
谁不怕死啊!
最后我将箱里面的银票和金
都放
我的保险柜里面。
这保险柜都满了,都不是什么正经来路的钱。
原本的孤狼就是负责曹家烟土生意,那钱赚得可不只有这一个保险柜这么多。家里放的这些钱,还只是我账上的冰山一角。
我既然穿书来了,除了听从曹逸之的命令外,我应该还得些什么。
金尔若想要成立青年会的原本剧走向,她是在曹家落败之后,借助自己人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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