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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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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海北几件事说完,刑就提到了陆炳的案罚就照之前说的,削去陆炳所有官阶和封赏,对陆家抄没家产,没收所有财产,罢免其陆绎锦衣卫指挥佥事、其弟太常寺少卿的官衔,放戍边,并赔偿贪赃款项。

隆庆大致听了一耳朵,没什么想法,也没吭声,等着看看别人还有什么想法。

几个言官站来,对此表示拥护,陆炳罪无可恕,他死了就该追究他的儿,让他们赔偿朝廷的损失,以儆效尤。

拱站在最前面,一个字没说,但他想说的手的人都已经帮他说完了。

气氛都已经烘托到这里了,所有人都看向端坐台的皇上,尽他看起来心思并不在此,但最后还得是他来决定。

众人都在等着皇上拍板,大殿安静了片刻。隆庆似乎在走神,太监上前,轻声唤回他的神思。

“其他人呢,就没有别的意见?”

说话的却不是隆庆,而是皇太朱翊钧。他从玉阶旁走来,一时间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朱翊钧走到大殿中央,站定,目光扫过众人:“你们都没有,那我有。”

忽然间,安静被打破,大臣之间也开始窃窃私语:

“他有意见,他一个小娃娃,他有什么意见?”

“皇太多大了?”

“十二岁?十二岁就这么啦。”

“老夫老,打儿一瞧,恍惚回到先帝刚初登大宝那年。”

“瞧瞧,瞧瞧,这才是我大明天的威仪。”这话没敢说来,只在心里想想。

隆庆轻咳一声,他旁边的锦衣卫都指挥使朱希孝便上前一步,沉声喊:“肃静。”

早朝一向是这么吵吵闹闹的,大家不争论两句,总觉对不起天不亮就的自己。

他这一嗓,文武百官都住了嘴。

隆庆看向朱翊钧:“太,有什么意见,你说。”

朱翊钧朗声:“陆炳贪赃受贿,这是事实,我没什么可说的。”

“不过,《大明律-吏律》规定:非谋反叛逆党之徒,不抄没家产。”

“陆炳既没有谋反,也不是叛逆之徒,为何还要抄没陆家的家产?”

他搬了大明律,立刻就就有言官站来说:“洪武十八年,太祖皇帝颁布《大诰》,其中就提到贪赃纳贿、说事过钱者,凌迟死。”

这位言官分明是欺负朱翊钧年纪小,读过几篇《大明律》,却没看过《大诰》。搬太祖皇帝来吓唬他。

朱翊钧有没有读过,隆庆不知,反正他自己是没有读过,却不知儿要如何对答。

朱翊钧让这位言官失望了,他不仅读过《大诰》,他还研究过:“《大诰》中有提到人死多年之后,还要殃及家人吗?”

“再者,《大诰》是将当年审理的贪赃纳贿等案整理成册,以诰文的方式发布天,告诫百官,不可重蹈覆辙。后来隔几年就一次,一共了四本。”

“太祖皇帝建立大明至今,已过去两百年。两百年间《大明律》经过多次修订,光洪武七年、二十二年、三十年就经过三次大规模。”

那言官又:“殿说得没错,但太祖皇帝严令‘定律不可轻改’,‘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祖制之罪’。是以《大明律》‘历代相承,无敢轻改’,后来也只是稍加修订,并无改动。”

“所以,咱们就《大明律》来,你提什么《大诰》?”

“洪武三十年《大明律》刊布,特将《大诰》附载于《律》后,申令曰:‘今后法司只依《律》与《大诰》议罪’,历来律、诰并行,以诰补律。”

朱翊钧又:“《大诰》所列凌迟、族诛者成百上千,弃市者数以万计,其中还复用刖足、斩趾、去膝、阉割等久废之刑,创设断手、剁指、挑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有或一而兼数刑,或一事而杀数百人,惩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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