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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
绪的方式。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我们不知
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
,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
别都不知
,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
妙,
笔与对方
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
乌托
。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我用手撑着
,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
。方应琢垂着
,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
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
的味
。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
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
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
悦耳的沙沙声。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
恶痛绝。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
。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对展
心有
本能的抗拒。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
到了方应琢
上。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
。在社
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
击一
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我大致辨认
他的字
,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
了些改动,很
观。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
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
校大学生给山区孩
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
到了那个人。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
持了
来。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
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每当红
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
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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