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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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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其实是斯潘除了我之外,最为投契的朋友了。

咳咳,这是和伯恩森他们几个在一起,遗留的后遗症。

我没怎么思考,直接说:“悬赏。”

嘚瑟完,这个家伙就直接开车也不回的溜走了。

餐后休息的时候,何瑞修和吉尔也展开了讨论。

伊森·伯克。

最后,吉尔拍板:“我和何瑞修会去见一见哥谭的警局局,听说他是个不错的人。也许,对我们会有帮助。不用急,已经知这个混的外貌了,即使哥谭人再多,我们总归能找到他并把他逮捕归案的。”

所以两个字刚,我立刻就改:“不不不,刚刚是开个玩笑。如果是我,我会先思考,自己是罪犯,潜逃哥谭市后,会躲在什么地方。像杰弗瑞·斯通这连环杀手,不会因为换了个环境就停止杀戮的,所以他肯定不会静悄悄的躲起来。而为了防止被跟踪,有他不会住酒店旅馆,不会再刷信用卡银行卡,这么一来,他大概率会租房吧,用现金。匆忙行,他手里的现金不会太多,现在失去了经济来源,外加要熟悉环境,他可能会找份短期工之类的。我们可用从这方面去调查。”

毕竟,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吉尔和何瑞修觉得,我们两个学生还是不要参与去比较妥当。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斯潘从本质上来说,一开始也许就不是‘朋友’的, 太过亲近太过熟悉,乃至早已将对方, 再也无法分割。

在等待吉尔和何瑞修的这段时间里, 我和斯潘联系了老朋友。

但是我忘记了,现在的我们,不是穷的一塌糊涂的学生,就是拿着固定工资老实本分的国家公务员,本没有经济实力去搞什么‘悬赏’。

吉尔转问我:“诺曼,如果是你,你会从什么地方着手?”

要论友谊, 也许伊森这样的, 才算是斯潘真正的‘朋友’。

“无论是之前的态度,还是我们现在搜集到的信息,都表明这次我们很难从地方警局得到助力。”何瑞修说:“现在,我们该怎么从这么大的城市中,把那个混找到?”

一时之间,大家都陷了沉思,不知该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岁月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啊,一眨,就溜走了,再回,周围的一切早就变得面目全非。

这一次, 距离斯潘上次看到他,已经差不多间隔有两年多了, 而我时间更久一,恐怕有三四年了。

“嗯。”吉尔:“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恐怕即使找到他,也抓不住他。”

已经得到各有用信息的吉尔皱了皱眉,没有多说什么,倒是何瑞修失笑的摇摇:“相信他们不宰客,好像是我太天真了。”

何瑞修说:“你是说,他付钱,而哥谭有人会给他提供庇护?”

等我们在酒店安顿来,已经十多了。我们四个就脆早饭中饭一起吃,了餐直接在房间里一起用餐。

缘分源于幼时两个心气傲天才者之间的较量, 也源于两个太聪明孤独者之间的共鸣, 所以即使彼此分割两地,不再经常见面, 却依旧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

斯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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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天赋很的人,虽然在一些学习方面的天赋比不上斯潘,但是比起普通人, 却很多。而且, 他是个不怎么偏科的人,可以说是全才, 这一比斯潘这个严重偏科的家伙可以说是很多。

哥谭的形势,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复杂。

然后吉尔和何瑞修就去警局了,而我和斯潘则留守酒店。

吉尔叹了气:“这也是我担忧的。但是我更担忧他之所以来到哥谭,是因为付了钱。”

官方势力解决不了问题,就只能总其他渠,而其他渠加起来就一个字,钱。

我和斯潘的老同学。

只希望,一切如吉尔所说的,那般顺利。

斯潘皱着眉思考:“但是他很聪明。这人在不安全不熟悉的,不会以犯险。他大概率短期不会再作案。如果他一心一意潜伏起来,我们现在势单力薄,也许真的很难抓捕到他。”

中的时候,伊森因为家中父母工作调动的缘故,搬来了哥谭市, 至此, 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同学的我们分开了。不过大家彼此虽然不怎么见面了, 却依旧保持着书信来往——斯潘最为古老的书信的, 而伊森似乎和他有同样的好。

第四十四篇日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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