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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帮斯潘
整理他这段时间记录的心得论文,一边听他讲述这次实习经历给他带来某些灵
和学习到的东西。
而鉴证同样发挥着它的
大实力。
因此这时候鉴证就可以反过来帮助侧写确认某些答案,排除掉那些不对的选项。
而吉尔他们则除了破案之外,更加要抓到事件的重
,找到能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证据。
我当然
:“嗯哼,当然,一百四十多
不同的烟灰的研究,包括烟斗、雪茄和香烟,这
类似的研究支撑了福尔
斯对整个世界的观察和旁人大不一样。”
常规的鉴证工作需要的时间其实是很
的,因为需要清理每个案发现场,而随着时间的
逝,某些证据也会渐渐消失,导致某些拼图拼不起来。而搜集回来的证
,也并不是每个都有用,却需要鉴证员
大量的实验来确认对错。
因此这一
程
来,耗费的时间是非常
的。
“诺曼,你还记得福尔
斯的基本演绎法么?”斯潘
问我。
正是因为斯潘
和吉尔以及他同事之间的思维模式并不一样,反而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都不到的实习期
,
现
了两者之间相结合的威力。
没有证据的犯罪依旧是犯罪,但是没有证据的罪犯并不是罪犯。
可以非常迅速的找到案件的突破
。
侧写太过依赖于大数据,同时对案件的背景、相关人
信息等等要求太
了,破案时想要将这些信息
行综合,并快速推测
凶手的大致形象实在是非常困难。
斯潘
大大缩短了这个时间,提供了正确的思路给鉴证员们去“验证”罪犯的罪证。
这就是鉴证员的正常破案思路。
斯潘
跟我说,他在实习期间,
据侧写以及相关的数据,基本上可以在短短一天之
锁定犯罪嫌疑人,至少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然后反向以逆推思维去搜索证据。
从细微之
着手,去寻找罪犯的破绽,然后循着这一些蛛丝
迹将罪犯揪
来,并绳之以法,送
监狱。
“鉴证从某
程度上来说,是演绎法的基础之一,是对‘外
’的研究。而侧写则是另外一个基础,是对‘
里’的研究。两者结合,灵活运用,
据不同的
况选择不同的方法,才能构成和福尔
斯那般
理任何案件的
级推理能力。”
这是现场鉴证人员的共同认知。
侧写的威力在于速度。
虽然这
事方式的确容易放走罪犯。比如尤利,他专门从事的就是这
替罪犯和法律与警察打
博弈的工作,他可以有各
方法、用各
法律条文去帮助他的客
脱罪。但是同时,这
严谨的法律执行力,也避免了冤假错案,保证了法律的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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