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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第一次庆幸自己
绪还算稳定。
所以,在这一刻,他还能
一个礼貌的笑容。
“这真是一个好主意。”
毁灭吧,真的。
等他们最终买了戒指,也差不多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了。
“一起去吃饭吧,”谢知明显心
很好,“我知
有一家很好吃的餐厅。”
林斯也没跟他客气,

,坐上车后不动声
地甩了甩手。
戒指试多了,手酸。
找到好吃的餐厅,是不学无术富二代的基本
置。
谢知当然也不例外。
他这次选的是一家不算有名的家常菜馆,不太符合他的人设,但符合林斯的
味。
林斯不太能吃辣,
味也比较偏清淡,但无论是哪

,他都可以吃。
所以大多数人即使和他吃饭,也不是很了解他的
味。
但谢知这次
的菜,却完
满足了林斯的所有要求。
林斯吃得满足,对试了两个小时戒指都没多大怨念了。
吃饭的间隙,谢知和林斯聊天。
“听说你还有个室友,”他装作不经意地问
,“我好像还没有见过。”
“他叫沈喻时,”林斯说,“也是个天使。”
面
如常地说完这句话,林斯便低
,接着喝了
汤。
林斯对沈喻时的介绍太短,表
也没什么异样,谢知
本没办法从中推
,林斯对沈喻时到底是什么
。
或者说,他无法判断,林斯对由他们两个共同构成的“祂”有没有好
。
谢知一时没有说话,林斯喝完汤,继续说
:“他和我关系不错。”
说完这句话后,林斯便没有再开
。
但谢知瞬间就开心起来。
他笑弯了
,浅棕
的
发在灯光
显得格外温
。
“再喝一碗汤吗?”他笑着问林斯。
谢知这边还在开心,林斯却对谢知的心
变化不太能理解。
自己和室友关系好,关谢知什么事?
不过人心向来是难以揣测的,林斯选择尊重。
他

,任由谢知把自己的碗接过去,又剩了一碗汤。
林斯很喜
这
碗里有汤的
觉。
这样,当别人聊天的时候,他就可以慢慢喝汤,从而避免加
讨论。
谢知
的是玉米排骨汤,清
又好喝,林斯已经喝了三碗了。
而那边,谢知其实没怎么动筷
,在大多数时候,他都在给林斯夹菜。
林斯没有注意到,他吃得开心,暂时还
不上别人。
说起来他来到这里之后,一直吃得不错,无论是谢知还是沈喻时,都很擅
找好吃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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