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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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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约弟弟,吃夜宵。】

沈一亭两手一摆,“今天不想穿,今天走轻松学风。”

“曲眠,”陆严和叫了我名字,就当是打了招呼,“你也过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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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亭说“吃烤扇贝,蒜蓉的”,片刻后又加了句,“你想吃什么都行,你定”。

但他那渔夫帽真的帅,很适合酷哥。

在学校里单看到这个人,只会觉得他是个温柔又有包的学,谁知背地里在走酷炫狂野派。我有乐呵,整个学校里说不定只有我知

上说了句不好意思,转过,发现是陆严和。

“没有,”我意识否认,我怎么会是过来玩的,玩只是顺带,听沈一亭唱歌也是顺带,主要目的是,“我过来准备蹭吃夜宵。”

我说我有约了。

我就这样和他讲了我的见解,他骂我没光没见识,差冲过来揪我耳朵。

我觉得他有臭不要脸,我只是要个链接,就说我想和他同款,,我不了。

我随把这个问题糊过去,转而开始问:“你今天为什么不穿以前那衣服?”

我有选择恐惧症,还是不要让我定了。但我怕沈一亭觉得我作为一个男人太扭,所以果断地说:“可以,吃烤扇贝”。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跑去问沈一亭,“你的帽哪里买的?我也想要一。”

当然不能让他碰到我的耳朵,我飞快往后退了两步,结果脚一绊,蓦地撞上一个人。

我,说让我周六晚上去橙红,他驻唱完了后请我吃夜宵。

“陆严和?”

这不应该是汽车修理工风么。

邓千上回我,【约啥?约什么妹妹?】

他所谓的轻松学风,不过就是一很简单的黑衬衣加黑工装而已。

其实沈一亭正正常常穿衣服,比他不正常穿衣服时要帅很多。

同日当晚,没想到邓千也喊我周六晚上去k歌喝酒,和一群乌泱乌泱的朋友。

没想到他还记得和我吃饭这回事,我有开心地问他“吃什么”。

我本来就不喜事,以往是因为太无聊,随便去玩玩,现在我可是有正当理由拒绝了。

沈一亭在学校里不兴穿那猎奇风的衣服,比如过于夸张的破,骷髅贼大一只的黑t,或者刺的铆钉靴。

只不过沈一亭周六晚上在橙红驻唱时,也没有穿像前两次那样的衣服。

沈一亭笑着说“可以啊”,还问“是不是想和我同款”。

[32]

两个大男人同款,gay里gay气。我要独树一帜,不跟沈一亭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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